根据《关于全面推开市级(含市辖区)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的通知》(皖编办〔2020〕189号)和《关于全面推开市级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的通知》(池编办〔2020〕90号)通知要求,市档案局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省级指导目录为参考,经过集中会审、二次复审、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扎实开展了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2类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的统一规范工作,现将《市档案局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月20日前,与我单位档案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566-2088020;联系人:赵凤玲;通讯地址:贵池区清风东路99号713室;电子邮箱:czsdaj@126.com。
附件:市档案局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
市档案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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