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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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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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01990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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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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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800MB1851093N3340199018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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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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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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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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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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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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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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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一楼2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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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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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州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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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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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州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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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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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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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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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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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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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br> 法律、行政法规对合伙企业登记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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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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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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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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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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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条第一款: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第十二条: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2.《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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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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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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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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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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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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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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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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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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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站点(池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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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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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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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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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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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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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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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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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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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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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0566-202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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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231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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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九条: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br>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br>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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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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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条第一款: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第十二条: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2.《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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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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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申请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比照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规定办理。
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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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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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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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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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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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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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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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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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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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州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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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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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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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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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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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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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州市知识产权局)
|
许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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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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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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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0次
累计评价
0次
非常满意
0次
满意
0次
基本满意
0次
不满意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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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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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需要办理 |
具备法人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
什么是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 |
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
企业法人登记事项发生变更,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吗? |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