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失业保险待遇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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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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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201405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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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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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800003280212E334201405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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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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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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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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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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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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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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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129号池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就业服务分厅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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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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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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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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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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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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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县级,镇(乡、街道)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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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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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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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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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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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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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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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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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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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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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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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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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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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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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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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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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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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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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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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66-321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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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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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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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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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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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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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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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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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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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0566-321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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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321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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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四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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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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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四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企业群众需要,乡级常态化开展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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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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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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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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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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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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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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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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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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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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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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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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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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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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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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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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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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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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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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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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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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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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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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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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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郑劼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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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岗
|
审查
|
无 |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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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陈胜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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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岗
|
决定
|
无 |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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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洪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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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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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失业保险金到申请人社保卡帐户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0次
累计评价
0次
非常满意
0次
满意
0次
基本满意
0次
不满意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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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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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多少? |
1、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享受3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条件是什么? |
1、重新就业的(不含非充分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