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为全市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贡献。现将我委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调整和完善组织机构。鉴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负责任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责任到人,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还邀请市纪委第五纪检组王成怀组长为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副组长,对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二是健全和完善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核、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确保信息的“及时、高效、安全性”,建立完善了一系列信息公开制度,如:“市住房城乡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 市住房城乡建委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 市住房城乡建委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政务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台账制度,每条信息发布前,由委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发,操作员发布,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审核、有签批,及时将规范性文件及重大活动进行整理、分类、审核、发布,2011年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827条,在通过建委、房产局、规划局等网站发布信息2514条。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结合行政机构改革,加强了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中心窗口功能,确保行政审批项目透明公开,对项目的受理、流转、录入、办理以及承诺各环节作出明确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了亮牌办公、持证上岗,拓展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别是对保留下来的收费项目,实行了公示制度,明确告知收费依据和标准,扩大群众的知情权。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自推行政务公开以来,按照制度化、系统化和经常化的要求,将政务公开成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日常性工作,列入我委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有力促进了政务公开在全委的展开,让社会公众关注和监督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墙报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
三、紧扣中心工作,突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
(一)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
《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修编已完成了初步方案待评审。《安徽池州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起步区总体规划》已通过审查。东部新城核心区控规已完成编制,将进行国际邀标再修编。《池州市城乡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
(二)城市基础承载力进一步增强
今年,列入市政重点工程建设调度的项目共五大类22项,现已开工建设18项,完成年度计划的规划设计4项,完成投资12.05亿。水系贯通工程河道工程全线贯通,水上旅游观光全面运营。雨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完成52.9公里,青阳、东至、石台、九华山等市县区完成雨污水管网改造26.66公里。杏花村复建、府儒学复建、孝肃街历史街区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清溪河沿河一路的杏村酒肆段、平天湖堤北路、天堂湖北路四期、清溪河堤顶道路维修工程已完工。秋浦河大桥完成桩基、桥墩工程,迎宾大道的道路工程桥西段已完成排水、路床工程建设,九华河大桥已完成桩基、墩柱,新增的池阳路改造、罗城路、翠百路改造已基本完成。
(三)惠民工程大力推进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全市新增廉租住房项目开工10个,5266套,占任务数102%;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工17个,4664套,占任务数103.6%;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11个,5285套,占任务数132.1%;新增住房租赁补贴8555户,全面完成任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截至12月底要求工程类项目达到3个三分之一,我市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8856套,占总任务65%,主体施工4914套,占总任务36%,基础施工1349套,占总任务10%。均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同时,市政府出台了《池州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了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配租、管理、退出等程序,扩大了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约谈问责、信息公开等相关制度。
安置房建设进展顺利,安置点开工面积150.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1.47万平方米,7355套。已完成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程、天堂湖——清溪河贯通工程。已全面完成10个乡镇的农村清洁工程、省第一批国家级贫困县危房改造573户,第二批危房改造4100户已完工95%。
(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探索建立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二是强化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加强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前期指导,加大在建项目巡查力度。三是将居住小区分为新建小区、失地农民安置房小区等4种类型,实行分类管理,完善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物业管理全覆盖。
(五)建筑市场明显规范
全市创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12项,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56项。一是制定出台了《池州市市直建筑企业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强化落实安全责任;二是出台《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21份,逐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各类安全检查9次,排查安全隐患1200条,安全生产执法13起;四是开展垂直运输设备专项检查,完成了主城区160项工程的排查工作;五是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申报成功,红森国际大厦地源热泵系统工程、甲地王座酒店式公寓地源热泵系统工程、市文广新局办公大楼地源热泵系统工程等三项示范工程均已完工。
(六)公用事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
主城区250组新增市政道路消火栓已建成投入使用,铺设供水管网26.6公里,供气管网48.6公里。江口水厂现已完成30万吨/日取水头部桩基,二级泵房主体结构等分项工程,累计签订合同金额8000万元。主城区安装天然气用户约3.94万户,天然气普及率达到60%。
(七)市政设施精细化维护管理全面加强
一是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分季度对城区市政设施进行了日常养护。全年完成城区道路路面破损维修2060平方米,人行道维修4100平方米,道路侧石维修1260米,道路井盖维修1320座,管道疏通650 米。市政设施维护平台交办工作办结率达到100%,有效保障了城区市政设施的安全、高效运行。二是组建专业维护队伍,实行“管养分离”,完善窨井设施应急工作机制。今年,市政处成立了“市政维护中心”,以满足日常的小修、小补需要和城市基本应急需要。同时为满足城市主、次干道大中修任务的需要和特殊情况应急的需要,还与合肥路桥公司签订了《池州市市政设施养护队伍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多元投入的市场化市政管养模式。
(八)行业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
在系统内先后开展了“群众观点主题教育”活动、“网上评行风、合力建池城”活动、“四民”活动、“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和“创三优”活动,系统内各单位扎实开展,深入推进。探索形成“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服务高效”的工作机制,基本达到了政令畅通、作风务实、服务高效、群众满意的效果。2011年,市房产交易所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 荣誉称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委窗口荣获2011年度全国交通建设系统 “工人先锋号”称号。
四、强化监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督查督办。设立了督查室,负责对所有决办事项、领导批办事项的办结时限、办结质量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跟踪问效, 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有令必行,有督必果。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行风行纪监督员的作用,通过召开行风行纪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反映有关情况,以及下发督查整改建议书等形式,为政务公开建言献策。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将委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目标管理考核,定期督促检查,切实做到了目标任务、责任落实、监督检查“三到位”,将履行政务公开职责情况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结合,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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