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我是梅龙街道大同村的村民。目前,我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上尚不能查询到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信息。因此,我想和我的家人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领取相关证书。关于此事,有几个问题想要向您咨询:
1.作为大同村村民,我应该携带哪些材料,去哪个部门办理?
2.如果存在邻居侵占我们的宅基地的情况(且双方都没有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我们是先解决与邻居之间的纠纷,还是可以直接办理宅基地确权登记,在此之后要求邻居排除妨碍?
3.如果我们需要先解决与邻居之间的纠纷,应该携带何种材料,向哪个部门提起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请求?
4.在网上看到有人说,2025年6月30日就是全国宅基地确权的最后期限,这是真的吗?
麻烦各位领导了,感谢各位领导的耐心解答,您工作辛苦了!期盼您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