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向部门信箱咨询“农村宅基地建围墙”收悉,我局已受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宅基地管理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包括主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我县宅基地面积标准是每户不能超过160平方米,已经确权登记颁证的以证载合法面积为准。在合法的宅基地面积内,如果农户需要建设围墙,可以报村级现场核实后予以批建、备案,村级协管员做好日常监管;禁止将超过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土地,以及菜地、绿化用地、水塘等其他土地圈围成独立空间。
2025年12月8日,东至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相关情况,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经办人联系,联系人:朱丰收,联系方式:0566-2558929。
东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