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3+2”清单制度建设,切实推进政务事项网上办理,现将《池州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主要内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包括市县乡三级依申请类权力事项和市县乡村四级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共1357项。其中,权力事项590项,主要内容包括权力类型、事项名称、实施层级、权限划分、实施依据、最小单元事项名称、分解依据等(详见附件1);公共服务事项767项,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机构、通用事项名称、设定依据、事项类型、行使层级及具体名称等(详见附件2)。
二、加强清单动态管理。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功能,规范目录清单、实施清单、“3+2”清单管理,实现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相关联。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按照“谁编制、谁维护”原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3+2”清单,确保清单依法合规及时有效。
三、拓展网上可办事项。推进权力事项集中进驻、服务事项集中提供,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通过平台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反馈,做到一网通办、全程留痕。凡与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加快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进群众关注的教育、卫生、住房、交通等领域的热门服务、便民服务,整合汇聚到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理。
附件:1.池州市权力事项目录清单
2.池州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池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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