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池州市立足市情,构建起以“四治”体系为核心的工作机制,形成具有池州特色的基层河湖管护模式。贵池区棠溪镇基层河湖管护“一员制”的做法入选全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石台县列为第三批全省河湖长制能效提级县建设,东至县尧渡河入选2025年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池州市河湖长制工作连续5年获省政府督查激励,并获2022年国务院督查激励,河湖管护成效明显。
高位驱动,突出“领治”核心
以总河长令为牵引,辅以总河长会议、专题会议等构建“一令多会”决策体系,先后发布总河长令10个、召开总河长会议9次、专题会议60余次,明确年度工作要点,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安排“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长江河道采砂、长江十年禁渔等专项行动,全面强化河湖管护组织保障。
三维发力,强化“联治”效能
河长湖长重点查、社会公众及时查、技术监测定期查,构建全域覆盖、响应迅速、精准高效的问题发现机制。四级河湖长巡查发现处置问题1.6万余个、12345热线等渠道公众投诉反馈河湖问题1200余个、按季遥感监测发现问题1300余个,坚持管“早”管“小”,持续提升问题整治成效。
靶向施策,打造“善治”典范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治理目标和任务,滚动编制“一河(湖)一策”,梳理建立市、县级河湖长责任河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东流港埠码头堆场违规填占江滩、贵航金属违建光伏、九华河历史遗留房屋建筑等问题迎刃而解。
网格迭代,夯实“共治”基础
整合基层水管员、护林员、城乡环卫一体化等资源,构建“河湖长+护河员”“一员制”等网格框架,划分河湖管护网格2128个,坚持“县级统筹、乡镇聘用、村级监督”原则,选聘专兼职护河员1007名,打通管护“最后一公里”。深化“河湖长+检察+警长”机制,壮大志愿服务力量,形成多元共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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