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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解心结 真情调解促和谐

作者:通讯员程翔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6-01-13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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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池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历时多年、矛盾尖锐的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甲男与被告乙女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后因乙女病情发作且愈发严重,导致夫妻共同生活困难,2019年起分居。2023年,甲男首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证据不充分被判决不准离婚。2024年,甲男再次起诉,法院考虑到乙女的病情及夫妻间相互扶助义务,未支持其诉求。2025年,甲男第三次诉至法院,要求与乙女离婚。案件受理之初,双方情绪对立激烈,调解难度极大。
  承办法官意识到案件不仅仅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更关乎双方未来生活的安置,尤其是患病一方的权益保障。于是,法官庭后多次前往乙女父母家中及其就诊医院走访,深入了解乙女的生活状况、病情及实际需求,同时与甲男反复沟通,倾听其诉求与难处。
  通过“背对背”的沟通方式,法官逐步厘清了双方的矛盾焦点后,抓住时机组织开展“面对面”协商。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模式,一边依据法律规定,阐释婚姻自由原则以及夫妻间扶助义务的边界点;另一边融入人情伦理,引导双方回顾昔日情谊、夫妻过往,换位思考体谅彼此难处。同时向乙女父母算清经济账,并引导甲男妥善处理婚姻关系结束后的相关事宜。
  在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经济帮助等事宜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甲男同意给予乙女一定经济帮助,乙女父母理解其处境并同意离婚,协议充分保障了乙女后续生活需求。在签收调解书时,双方均对法官耐心细致地工作表示感谢。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贵池区法院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法官跳出传统庭审模式,将调解延伸至庭外,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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