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实现“市场主体有更多获得感、创新改革有更多成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有更大作为”为目标,以“优质平台、优质规程、优质服务、优质队伍、优质发展、交易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智能化、队伍专业化”为抓手,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有关公共资源平台建设部署,统筹交易服务和综合监管,各项工作平稳推进。截至六月底共组织开标219次,总交易额为11.53亿元。其中:建设工程共组织开标112次,预算金额6.22亿元,交易金额4.95亿元,节约资金1.27亿元,资金节约率为20.43%;政府采购共组织开标75次,网上商城交易次数716次,预算金额5.19亿元,交易金额4.13亿元,节约资金0.26亿元,资金节约率为4.95%;土地交易共组织开标14次,出让土地14宗,面积1420.61亩,成交价为1.35亿元;产权交易共组织开标18次,交易额3005.3万元,溢价额702.22万元,增值率为30.49%。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
(一)抓落实促成效,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建立健全交易制度。起草修订《池州市小额建设工程施工和服务项目暂行办法(送审稿)》、《池州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送审稿)》等制度文件,及时吸纳各县区交易综合管理部门、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小额建设工程施工和服务项目交易,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目前,该两项制度文件正依照法定程序送审。
细化分解工作目标。根据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和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建立有效推进落实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落实科室(部门)、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间,定期调度分析,掌握进度进展,督促工作落实,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量化到位、调度推进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全面优化交易平台。继续推进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完善县级系统运行。目前,市本级、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所有交易项目均已实现线上报名,房建类市政类项目全流程线上交易覆盖率基本达到100%。持续优化市本级交易平台,减少人工干预、重复作业,切实发挥“互联网+招标采购”效率优势。今年上半年,市本级交易平台共完成14个交易需求论证、实施,在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抽取、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开标场地自动预约、保证金自动退付等功能上作了进一步优化。
试行电子保函制度。借鉴珠海、广州等发达地区先进经验,积极引进第三方保险公司,运用实时性好、保密性佳的第三方电子保函系统,为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开具电子保函,充分发挥电子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减负降负作用,将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落到实处。目前,电子保函制度前期规范已经完成,第三方电子保函系统正在开发当中。
夯实网上商城采购。积极顺应“互联网+”融合发展趋势,继续发挥网上商城采购程序简略化、场所无形化、需求个性化、流程透明化、反馈网络化的特点,依照《池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实施方案》《池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试行)》《池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商品目录》等制度,启动2018年度首批本地供应商征集工作,共有27家供应商响应入库。今年上半年,网上商城共完成订单745笔,交易金额达851万余元。目前,正在启动2018年度第二批本地供应商征集入库工作。
加快网员入库登记。充分发挥电子交易平台快捷效率优势,切实践行“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应进必进、能进能出”的入库原则,加大网员入库登记工作力度,确保“一次入库,长期使用”。今年上半年,建设工程网员入库登记1520家。其中,施工单位1222家,监理单位45家,勘察单位31家,设计单位84家,咨询机构138家。此外,企业信息变更重新提交审核的入库单位达500余家。
推进交易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认真贯彻《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精神,加大招标公告、补遗答疑、中标公示、中标资质等内容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各方主体社会监督力量。今年上半年,共发布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信息893条,其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158条,标前公示3条,中标公示112条,预中标公示120条,补遗答疑74条;政府采购招标公告149条,标前公示33条,中标公示102条,补遗答疑66条;土地交易招标公告14条,中标公示9条;产权交易招标公告32条,中标公示21条。
提升统计工作水平。认真贯彻市政府办《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公管办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统计调查方案最新要求,实行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月报制度,要求各县(区)、长江产权交易所等机构定人、定时、定项统计报送工作信息和交易数据,切实提高信息数据报送时效性和准确性。完善省市信息对接机制,及时汇总上报全市平台整合工作动态和有效做法,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抓管理促规范,营造公平交易环境
联合实施标后监管。聚焦“严格标后履约监管,从重从严打击挂靠借用资质、围标串标、失信违约行为”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加大标后履约监管。联合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交通局等行业监督部门开展部分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标后履约情况专项检查,共抽查项目12个,重点检查市场主体在我市工程招投标标后建设中履行法律、法规及法定程序的情况,查处和纠正中标人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切实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各方合法权益。
落实监管工作职责。强化联合惩戒。建立健全交易投诉事项统一受理、归口办理、限时办结、依法处理工作机制和部门联动共同治理交易市场秩序工作机制,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IP地址一致、MAC制作码一致,涉嫌串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认真受理交易活动投诉,组织调查核实,会同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投诉12件,处理完结12件。
加强第三方验收评估。严格执行《池州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施行第三方验收暂行办法》,确保政府采购产品完全响应技术规定要求和供应商承诺标准,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上半年,共组织政府采购实施第三方验收工作5起,分别对 “一宫两中心”改造空调工程、贵池区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3M灰阶显示器采购项目、池州市气象局柴油发电机机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验收,保证政府采购项目质量。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管理考核办法》、《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等规定,建立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和评标专家信用档案,严格执行“一标一考核”制度和信用信息评价记录制度。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诚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机制,积极推进电子交易平台与市发改委信用平台对接工作,实时完成数据交互,推进信用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深度应用。加大对有不良行为的评标专家和投标企业处罚力度,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上半年,根据《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管理考核办法》等办法,分别对在评标中存在过失的8名专家作出扣除信用分和不予支付劳务费的诚信处理,有力打击不良行为人失信行为,切实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交易市场环境。
(三)抓统筹强素质,推进工作协调发展
认真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每周讲堂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察法》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党的最新理论政策入心入脑、学深悟透。积极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组织新党员参加入党誓词集体宣誓,组织党员干部赴六安金寨革命烈士纪念馆瞻仰学习,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加强爱国主义和革命主义传统熏陶。
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深化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党支部建设、党务政务公开、群众工作、联系村(社区)脱贫攻坚、文明单位、平安创建和普法治理、双拥创建、工青妇群团等各项工作,积极办理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共计2件,实现业务工作与党建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有序推进、共同提高。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实“两个责任”,制定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开展党风廉政、从严治党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企业社会组织任职(兼职)、违规经商办企业、“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不按规定交纳党费、“酒桌办公”等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实效。
总结上半年各项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不足,主要是:如推进综合执法存在畏难情绪,标后监管手段有待强化,投诉处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下一步,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科学谋划,采取措施,努力解决。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优质平台、优质规程、优质服务、优质队伍、优质发展、交易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智能化、队伍专业化“五优四化”要求,着力推进四大工程建设:
一是推进交易电子化。落实《“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持续抓好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平台建设,拓展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深度,推行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提高全市范围内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覆盖率,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和资源共享,节约社会资源,降低交易成本。
二是推进服务标准化。根据国家14部委颁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省里出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细则和服务规范总则等规定,进一步梳理、健全、优化交易平台运行流程,完善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细则,对标整改销号,优化服务环节,明确服务时限,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三是推进监管智能化。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工程建设监管信用管理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整合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诚信信息,加大投标人信用评定结果应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交易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机制,会同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交易市场专项检查,推广应用“IFA”系统、“监管通”系统和验收评估,及时处理违规行为,有力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围标、串标等现象,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四是推进队伍更优化。紧密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需求,全面系统学习业务知识和专业本领,推进人员轮岗交流,促进人岗相适,强化实践历炼,不断提高新常态下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锻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