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建设意义
电子化招投标以标书电子化、评委异地化、评标远程化、监察实时化和管理网络化为主要内容,目前在发达国家和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电子采购、电子招标发展相对成熟,而我国部分地区招投标电子化还仅停留在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发布等信息发布层面。2013年5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联合发布《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为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促进公开透明,实现阳光运行
招投标活动所涉及的项目登记、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发出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所有环节均可在网上进行,涵盖招投标全过程,交易参与各方可登陆网上招投标管理系统实时掌握了解与其相关的各类公开信息,实现了招标投标的阳光运行,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暗箱操作。同时可以通过版式文件技术加上非对称加密技术的运用,强化信息安全保密。
(二)操作过程留痕,强化节点监控
网上招投标系统不仅能将招投标全过程中事项办理、经办人员产生的时间节点完整记载,并将所有文件资料完整记录;而且具备“客户端日志监控”功能,各级建设、审计、纪检等部门可直接对所有项目招标活动进行实时监督和后续检查,保证招投标监管适时准确、全面到位。同时科学合理地固化相应办事流程,特别是对政府投资项目,可以规范办事程序,强化监管管理。
(三)减少人为干预,防止腐败滋生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预审、网上答疑、评委异地远程评标等系统的应用,使得各方对中标结果的人为因素影响大大降低,减小投标企业行贿的冲动;弱化建设单位经办人对评标结果的影响,降低当事人的腐败风险,保护建设单位当事人;评委名单完全保密,减少各方对评委的操控可能;投标单位分散,网上联系,可有效实现投标单位的相互保密,使围标串标难以实现。
(四)抬高违规成本,推动诚信建设
网上招投标系统以企业诚信库为支撑,只有业绩良好的投标者才能入围,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确认将进入黑名单库,无法获得网上报名资格;通过投标单位对建设单位的评估反馈,有效遏制建设单位工程款的恶意拖欠,有助提高建设单位的诚信建设;完善评委评价体系,有力监督评委的专业能力和道德操守。
(五)安全规范操作,促进源头防腐
名单保密(投标人、评委),不知道谁来投、不知道谁来评;评委评审时间记录,量化评标监管,保证评标公正;异地评委可以远程评标,保证了专家客观、公正地评标;整个评标流程完全按照法规实现网上操作;全过程电子化网上留痕、可溯、可查。
(六)科学发现线索,遏制围标串标
自动记录用户投标人相关硬件特征码和投标文件绑定;工具软件证书识别技术和投标文件绑定;投标人基本账户自动比对,确保投标保证金递交单位与其基本账户相一致;通过符合性检查,对相似性错误自动提示,进行经济标雷同性分析;采用智能分析技术,判断标书内容相似度,进行技术标雷同性分析。
二、总体建设目标
根据对象的不同,系统平台建设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招标人:通过信息化手段,为招标人提供项目信息上报的通道,并可以随时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相关业务操作及信息交流。
投标单位:通过系统的运作,可以对单位信息、各类资质进行维护管理,可以及时获取相关的招投标信息,极大减轻各类投标单位的项目运作负担。
招投标工作人员:通过电子化,将实现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运作,电子评标、自动语音通知等系统的运行,将极大的减轻工作人员的开标、评标工作的压力,提高工作效率。
各级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电子化,将实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各级监管部门可以对项目招投标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对各类不规范行为进行警告和自动提醒,全面提升机关廉政意识,促进机关效能建设。
各级领导:提供全面的数据查询、数据分析、图表分析工具,方便各级领导全面掌握招投标方面的相关信息
三、平台总体设计
整个系统功能架构包括: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交易平台、行政监管平台三大平台。实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评委管理、统一诚信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场地管理。达到“一次录入,全程共享;同类资源,统一管理”的整体效果。
实行分权制约:服务、监管、监察三者之间职责分明,相互支撑,形成有机合力。
四、“三大平台”功能
(一)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服务平台是满足交易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平台。
公共服务平台集成了公共服务门户交易门户网的信息发布、统一用户注册与验证、交易主体诚信交易用户诚信公示、在线沟通等功能,同时包含评标专家库管理建设、行政监管专用通道、数据信息对接交换与服务等平台管理功能。
注册入库:拟注册的单位用户(相关投标单位)或者个人(评委),登录公共服务平台的网上办事频道,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件,并提交原件至管理部门验证审核,审核通过后,带好相关材料至指定的数字证书发放地领取CA数字证书锁。
公共服务平台同时还提供了交易用户身份的统一验证服务,各交易平台可以通过调用该服务来鉴别招投标市场主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从而进一步提升交易诚信度。
(二)项目交易平台
项目交易平台主要分为业务管理系统、交易用户网上办事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综合管理系统几个部分:
1.业务管理系统
按项目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类:工程建设类、政府采购类、产权交易类、土地交易类。
2.交易用户网上办事系统
按交易用户种类分为代理机构(招标人、采购人)网上办事、采购单位网上办事、投标企业(供应商)网上办事、评标专家网上办事等。
(1)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直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浏览交易门户网,查看招标公告信息,登录进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系统可以自动审核企业资质信息、报名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资质信息是否符合项目需求,网上交过标书费用后可以实现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网上答疑等工作。这样潜在投标人报名工作由投标单位自行网上完成,系统自动调用数据库进行比对确认。然后潜在投标人自行完成招标文件下载,这样相比传统的投标报名、人工出售招标文件方式对潜在投标人报名信息做到了完全保密。
(2)保证金缴纳: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无缝对接,利用虚拟账户、查询时间点控制等技术手段解决了保证金缴纳的保密功能。同时实现保证金缴纳基本户的自动比对,打击围标、串标、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等违法投标行为。
3.网上开评标系统
与“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实现网上开标、网上评标功能。包含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子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子系统、网上开标子系统、网上评标子系统等。
(1)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子系统:是提供给中心或代理机构用于制作招标正文,导入清单数据和设置评标参数的一套系统软件。该系统可以实行招标文件正文模版化编制,制作过程全程留痕,相关监督部门可以通过系统对招标文件制作情况进行监控,避免招标文件制作人员人为或者失误造成招标文件编制出现问题,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子系统:包含了投标文件电子封面及法人委托书等制作、工程量清单导入、货物清单制作、电子施工图纸(CAD制图、PDF图纸等)导入、技术标导入、综合标电子标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签章及生成。通过该系统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过程系统予以全程记录,为打击违法投标行为提供了技术保障。
(3)网上开评标子系统(远程评标子系统):包含网上开标子系统、网上评标子系统、远程评标协调管理子系统。
①网上开标子系统:包含了投标名单公布、投标文件导入、电子标书解密、电声唱标、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等;
②网上评标子系统:包含了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商务标评审、技术标评审、自动生成评标报告等。
③远程评标协调管理子系统:为实现远程评标和异地评标提供的一套专门用于各交易中心协调的子系统,解决了远程评标过程中评标场地的协调安排、评标过程监控、费用结算等重点问题;通过该系统评标,相关监督部门可以通过监控系统对评标过程实时监控,不仅解决了外地抽取评委接送安全、保密等方面的问题,最重要的是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选择优秀评标专家进行评标。对参加评标工作的人员,包括评标专家、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中心工作人员、公证、监督人员等,系统会根据人员角色的不同自动分配功能模块,授予相应的操作权限。
4.综合管理平台
主要提供给中心人员使用,针对交易过程中的辅助性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主要包括了内部协同办公系统、会员管理系统、专家管理、语音通知、场地管理、资金管理、统计分析查询等功能。
(三)行政监督平台
行政监督平台为领导、交易监督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使用,负责对进场交易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工作,记录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法规的行为;维护交易场所秩序,负责对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场交易项目单位工作人员、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投标单位人员、评标专家的现场监督;负责对开标、评标现场的监督;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进场进行业务监督提供条件。
监管监察模块通过对业务流程、咨询投诉和网上申请的监察,生成监察信息,提供预警纠错、信息服务等功能。通过对监察结果的统计分析功能可为领导提供决策分析依据。
监管监察功能模块由实时监控、预警纠错、信息服务、统计分析和系统设置几大功能模块组成,从数据同步、指标检测、数据处理、绩效评估、信息服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监察。
标后监管功能:通过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现场广域网络考勤系统(“IFA”系统)以及项目现场监控系统的连接,可以实现对项目施工现场以及项目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到岗情况的全面监督,以实现相关监督部门从招投标交易市场监督向现场监督的延伸,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节约政府性资金。
预警方式包含:绿灯正常、黄灯中度异常、红灯重度异常几种个性化提醒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