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通知》(池政办明电〔2021〕22号),现将我中心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1-6月,全市累计交易3492宗(含网上商城交易2436宗),同比增长-0.31%;交易金额996618万元,同比增长80.35%。节约资金100589万元,资金节约率10.32%;增值资金20944万元,溢价率20.6%。
市本级累计交易1107宗(含网上商城交易765宗),同比增长-8.21%,占全市交易总数的31.7%;交易金额611601万元,同比增长140.88 %,占全市交易金额的61.37%。预计全年交易宗数比去年有所减少,交易金额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上半年全市成交金额高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重大建设项目统筹谋划、整体打包、一次招标所形成的整体效应,如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城融合A片区综合开发项目(31.5亿元)、市本级7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69亿元);二是按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规定,新进入平台交易的项目所形成的增量,如东至县安东集团招标的矿山皮带廊道运输专用线项目(19.98亿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一项工程”
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建设,完成了土地招拍挂和矿业权出让电子交易系统的开发,制定了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及EPC工程类通用全流程网招示范文本,基本建成了涵盖三大业务板块(产权交易业务依托长江产权交易所平台开展)、各种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1-6月,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电子化交易率98.55%,其中:依法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97.96%。
(二)着力“四个统一”
1.统一部署重要系统。按照“省市共建、市县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要求,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电子服务和电子监督系统已实现独立运行、互联互通,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共用电子服务系统、电子监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并完成市本级电子服务系统与省级服务系统的对接,构建了以一个电子服务系统为数据枢纽、连接一个电子监督系统、支持接入多个不同电子交易系统的“1+1+N”网络体系,具备了统一开放、互联互通的条件。
2.统一业务规范。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方式的要求,不断优化和完善政府采购、房建市政、水利和公路工程项目统一示范文本,形成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子化交易环境、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的及时落地。利用直播设备展示开标过程现场直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化整体发展水平,提升平台服务的整体效能。
3.统一服务标准。适应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需要,优化服务流程,修订全市统一的服务细则、办事指南、建立融业务流程、办事指南、标准文本为一体的“电子地图”,方便市场主体“居家”办事。建立提前服务、绿色通道、网上办理、流程管理、监督评价和协同监管六项机制,构建公平竞争、安全有序、便捷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提升平台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印发了《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起草了《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两个征求意见稿已提交市公管办审核。
4.统一信息公开。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标准、发布环节和发布时限,通过系统推送、人工录入、人工校验等方式方法,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完整。主动与省主体库对接,实现市场主体信息互联互通,市场主体数字证书实现一地办理全省通用。与市住建局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将市住建局建立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应用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完善示范文本有关表述,优化了营商环境,加快培育和加强本地建筑企业发展,增强本地企业竞争性。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系统实现了招标公告、招标采购文件、中标公告等多项数据互联互通。
(三)加强现场管理
按照“一标一见证”的原则,加强现场交易的全过程跟踪见证、如实记录和客观评价,及时制止、纠正和向监管部门报告评标评审专家、招标(采购)人、代理人员等行为人的不良行为。目前已与139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平台运行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代理职责和违约后果,促使代理机构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计算机和网络安全、信息发布质量安全三个方面加强自我管理。上半年,对25人次评审专家的不规范行为,建议市发改委予以处理;向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督部门报送问题线索4条。
(四)拓展两项“增值服务”
1.积极推广使用电子保函。持续推广应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功能,允许投标单位自主选择以转账、电汇、保险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明确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50 万元,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中标金额的2%。1-6月,全市累计119个项目使用电子保函,累计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企业家数为15007家,占比为71.79%,累计盘活企业资金34.32亿元。其中:市本级累计61个项目使用电子保函,累计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企业家数为10477家,占比为79.15%,累计盘活企业资金25.51亿元。
2.指导中小微企业入驻徽采商城。按照每4个月的时限定期发布征集公告,提供点对点咨询、指导本市中小微企业编制投标文件等服务,帮助本地企业进驻徽采商城销售商品,拓宽企业营销渠道。通过举办在线培训,努力提升企业掌握政策和技能的水平,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上半年,已征集43家本地小微企业入驻徽采商城。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半年,将以提升平台服务效能为主要目标,以强化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为保障,建成功能齐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方便快捷、制度健全的现代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统计数据分析力度。坚持结果导向和问题导向,将本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项目执行情况、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情况、电子保函运用率及其成效、政府采购计划的执行结果、公共资源交易政策落实情况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作为统计分析的重要内容,深入分析总结交易活动新亮点、新变化、新特点,提出改进管理和服务的建议,为领导决策、部门监管、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建立串标行为预警机制。健全平台服务功能,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以多维度、多元素数据分析为模型,以中长期数据集合为基础,对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投标人进行行为分析,对标前出现的疑似串标行为提供预警;标后归集疑似串标线索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为打击串标行为指明方向。
(三)完成平台功能提升项目。为保障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正常开展,改善平台软硬件功能不完善的问题,根据2021年度部门预算安排,下半年将完成交易平台功能提升项目,解决开评标场所紧张、服务功能不完善的问题。
附:2021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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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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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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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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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程电子化率不低于省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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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份,全市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9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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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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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第三方交易平台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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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维服务考核表》对第三方运维服务进行打分,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对第三方平台实施停用并在网站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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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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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县一体”原则制定2021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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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已按照“市县一体”工作要求印发《池州市2021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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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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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半年提交一份公共资源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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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的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正在编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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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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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电子保函的应用,全年盘活企业资金不少于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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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1-6月,全市累计119个项目使用电子保函,累计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企业家数为15007家,占比为71.79%,累计盘活企业资金34.32亿元。市本级累计61个项目使用电子保函,累计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企业家数为10477家,占比为79.15%,累计盘活企业资金25.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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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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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徽采商城入围供应商不少于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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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新增徽采商城入围供应商4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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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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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工程项目电子化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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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示范文本新增监理、勘察设计、EPC示范文本,目前已经进行实际试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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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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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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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编制公开招标类示范文本,计划于8月份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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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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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介机构进行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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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于下半年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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