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以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围绕公共资源交易“五化”目标,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工作作风,规范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大成效,根据要求,现将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1-6月,全市累计交易次数4179次,同比增长19.67%;成交金额112.2亿元,同比增长12.57%。节约资金5.83亿元,资金节约率7.15 %;增值资金0.52亿元,溢价率1.43%。
市本级累计交易1535次,同比增长38.66%,占全市交易总数的 36.73 %;交易金额72.14亿元,同比增长17.96%,占全市交易金额的64.3%。
二、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主业,持续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依托互联网,通过数字证书、音视频直播传输等先进技术手段,应用开标“不见面”、投标“不出门”模式,大力推行“指尖智能办”。一是交易全过程可追溯。在线完成公布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唱标、系数抽取等环节,开标过程全程直播、实时监控、全程留痕、数字见证,落实评标区手机检测门、专家签到识别平台建设,实现评标专家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功能和评标区门禁系统联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减少“人情标”“感情标”风险,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透明”,确保“交易不见面、服务不掉线”。二是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积极促进资源跨区域交易,深化长三角地区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拉高标杆,签署公共资源交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意向书,积极融入沪、苏、浙长三角地区,协调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会同其他联盟地市开展业务探讨和交流,推进资源共享,提高与长三角区域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频次,上半年共组织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数量78个。三是系统优化开评标配置。通过合理配置云资源,将开标时间由原来1-2小时缩短至10-15分钟,大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获得了市场主体的一致好评。1-6月全市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为100%。
(二)把握重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持续做好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传达学习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深刻理解各项指标的要求。此外,认真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带队赴兄弟地市参观考察,重点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以促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科学谋划,稳步推进。二是优化工作机制,补齐短板弱项。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暨推进产业强市大会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持续采用“机防+人防”的模式,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各项指标分解到最小项,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整体工作的顺畅运转。针对去年存在的弱项指标,中心通过调研、座谈等各种途径查找、分析、梳理原因,明确下步工作重点。一、二季度我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指标得分均并列全省第一。三是建立内控机制,保障见证成效。凡进入我中心交易的公共资源项目,须严格按照既定流程,重点围绕资格条件和评分标准对招标(采购)文件进行全过程见证,碰到问题集体会商,如有必要可函告招标(采购)人对招标(采购)文件进行更改,确保营商环境各项指标落地落实。四是规范制度执行,加强监管力度。制定2022年度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1-5月共抽查81个项目,占比47.64%(市级56.76%、县级45.11%),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发现的问题均完成整改。
(三)强化服务,提升平台效能品质
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电子交易系统功能。一是落实交易项目计划公开。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对接徽采云平台校验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发布时间,在系统和部门网站新增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计划发布”节点,对进入平台交易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均要求提前30天发布招标计划,提升项目交易公开透明度。二是优化电子交易平台功能。新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合同签订节点短信提醒功能,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25个工作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5个工作日后未在线签订合同的项目,向招标人、代理、投标人发送短信提醒;开发上线新版小额零星项目交易系统,优化小额零星项目交易流程,避免老系统运维服务缺失产生数据推送问题的风险;电子交易系统上线专家评标费在线发放功能,简化评标费发放流程,加快评标费发放进度,提升评标专家服务满意度;建立信用企业库,实现投标人信用信息一键自动获取,简化评标流程,有效缩短评标时长。三是建立预警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对投标人非法围串标、借用资质等行为,进行标前监督预警,并增加专家打分相对平均值波动率较大系统干预功能,为监管部门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各方行为提供线索。四是更新硬件配置。为提升平台服务水平,提高招标代理、评标评审专家满意度,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云桌面系统,有效的解决了开评标区终端设备数量众多、系统环境难以配置、故障率高和使用人员复杂导致的病毒风险较高、数据安全难以保障的问题。
(四)加强管理,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秩序
以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为导向,不断优化交易过程见证流程,强化交易过程管理力度,促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一是规范评标评审专家评标行为。认真落实《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等文件规定,及时对评标专家的守时情况、评标纪律、专业能力、客观公正性等方面进行考核,专家不良行为等信息及时报送至相关监管部门,推动形成评标评审专家良性常态化管理机制。设置独立的专家抽取室,360度无死角实时监控记录抽取过程,见证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加强评标现场评标过程专家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提示,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不断增强评标评审专家依法评标意识。二是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管理。印发并实施《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服务考评操作办法》、《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办法》、《池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操作办法》,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代理服务行为,提升代理服务水平和质量,构建公平竞争、安全有序、便捷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与201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平台运行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代理职责和违约后果,促使代理机构从贯彻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计算机和网络安全、规范运作流程、遵守交易规则及时移交档案资料、信息发布质量安全、服务态度及质疑投诉等方面加强自我管理,1-5月,已对16家不遵守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1-3”分的扣分处理,并公开考评信息。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深感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尤其是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提升方面还存在不足,工作中尚需加大力度予以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围绕公共资源平台“省市共建、市县一体”的总要求,坚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完善电子交易系统功能,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强与省、市发改委、营商办的对接,确保对三、四季度乃至年终考核各项指标的正确把握,同时学习先进地市做法找差距,借鉴成功经验促进自身提升。根据指标的调整变化及自身弱项短板实时调整工作重点,确保2022年度我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取得好的成绩。
(二)加大数据资源的统计分析力度。持续优化系统模块,发挥系统的数据统计监测功能;坚持异常交易数据报送制度,向监管部门提供打击串标信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大对列入年度政府投资和采购计划项目的统计分析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深度分析,揭示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组织代理机构业务能力培训。根据工作计划,下半年将对代理机构进行一次业务培训,重点宣贯公共资源交易最新政策,落实营商环境最新要求,以此提高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