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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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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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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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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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和提升平台服务功能,全年全流程电子化率不低于95%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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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流程电子化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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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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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县一体”原则,制定池州市2022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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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已按照“市县一体”工作要求印发《池州市2022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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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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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半年提交一份公共资源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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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数据分析报告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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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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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功能,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占用成本,推进电子保函的应用,全年盘活企业资金不少于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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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共有288个项目要求打入投标保证金,项目支持电子保函使用率100%,实际使用电子保函项目数量233个,55个项目投标人自愿选择其他缴款方式。累计投标家数23474家,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企业家数为18686家,占比为79.60%,使用电子保函累计费用为8021829.6元,累计盘活企业资金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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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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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采商城供应商征集由之前每年三次增加为四次,持续不断地为本市中小企业发展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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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共完成徽采商城供应商征集两次。6月1日起,我市作为徽采云电子卖场首批三个试点之一,正式启用电子卖场。同时徽采商城正式停用。新电子卖场由供应商自行注册加入,不再进行公开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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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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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工程项目电子化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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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2022版市政房建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预计下半年根据最新政策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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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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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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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采购项目电子化示范文本工作持续推进中,按照国家最新政府采购政策已进行局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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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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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代理从业服务水平,每年对代理机构进行综合性培训不少于1次;以《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为基础,制定《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服务考评操作办法》,从服务提供、服务效率方面加强对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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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下半年组织培训。加强代理机构的管理,提升进场交易项目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上半年共组织实施两轮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对其营业场所、专职人员等情况开展实地专项检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代理服务行为,提升代理服务水平和质量。与201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平台运行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代理职责和违约后果,促使代理机构从贯彻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计算机和网络安全、规范运作流程、遵守交易规则及时移交档案资料、信息发布质量安全、服务态度及质疑投诉等方面加强自我管理,1-6月,已对16家不遵守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1-3”分的扣分处理,并公开考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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