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800MB0X09400T/202210-00001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标题: |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0-27 |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中心依法行政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皖法办法〔2019〕23号)》、《池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中心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监督权力,着力推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着力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关于建设法治政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推动改善法治环境,在规划期间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健全运行制度、完善决策程序、加强政务公开、保持政府廉洁、提升服务水平,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一致、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单位。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动政府职能切实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职责更加协同,政府职能得到更好发挥,制度规则、主体责任、平台服务、系统安全、交易管理、行为监督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法治中心建设的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基本原则
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从中心实际出发,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相结合;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坚持开拓创新与稳步推进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1.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全面系统、结合实际学党内法规制度,既要学习党内法规制度的具体内容,也要学习蕴含其中的设计理念,还要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角度去审视,从而准确理解党内法规的地位作用、出台背景,熟悉掌握党内法规与其他各法规之间的内在逻辑和基本要求,通过学习切实增强对党内法规制度的敬畏意识。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意识,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同向发力,自觉做到带头尊规守规用规。抓好“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形成党组领导、统筹、牵头、监督等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的工作机制,着力培育一支忠于法律、勇于担当的法治干部队伍。
2.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的形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坚持宪法至上,深化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教育,组织原原本本学习宪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规则意识、法治观念。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4.完善学法制度。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党内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至少开展2次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活动;围绕公共资源交易“两法两条例”,开展特色法律专题讲座,提升全体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供服务、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
5.落实“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按照分类普法的原则,划分系统内普法对象和市场主体服务普法对象,明确普法责任。深化民法典普法工作,加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普法力度,开展系列主题普法活动,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6.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重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广泛深入宣传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年组织学法不少于4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营造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并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完善法治综合管理体制机制
7.优化部门组织结构。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加强职责精细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明晰责任边界,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制度建设,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理顺与行业监督部门之间的事权关系,推进各部门事权规范化,确保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8.健全法规制度体系。依据新修订的国家《招标投标法》,及时修订完善中心有关制度。建立和完善涵盖交易组织、交易流程、交易行为、专家管理、信访举报等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体系。着力加强操作层面和管理层面的制度供给,以制度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积极推动交易制度逐步健全,形成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体系。发挥微信公众号和中心网站的宣传窗口作用,在网站开辟专栏的基础上,整理现行的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惠企政策,及时充实到专栏中,做到涉企政策精准透明、方便兑现;做到涉企法治服务保障有力,提高市场主体知晓率,释放政策红利。
9.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防控机制。通过法律手段,强化风险防控的责任意识,及时处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重大舆情和重大案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制度,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完善综合协调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交流与报送的渠道、时限、范围、程序、监管等要求。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知识普及,并有计划地定期组织开展不同风险情景的应急演练和预案的动态改进工作。
(三)提升市场治理效能
10.强化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严把“考评关”,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的通知》(皖发改公管规〔2020〕10号),认真贯彻落实“一标一评”工作机制,所有进场交易项目,完成评标评审工作后,及时对评标专家的守时情况、评标纪律、专业能力、客观公正性等方面进行履职评价,对需要建议扣分的情形,应制作处理建议书,写明评审项目名称、扣分的事实及其产生的后果、扣分依据、建议扣除的分值等内容,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后报相关部门,推动形成评标评审专家良性常态化管理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教育,着力提升评委履职水平。
11.加强现场见证。采用人工与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通过人工查验、系统记录、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对进场交易项目进行全流程“一项目一见证”,扩大现场见证范围与视角,即时履行见证服务职能,实现自项目受理至交易过程完成的全程、全时段的见证,确保交易行为动态留痕、流程可溯、责任可纠,市场主体放心。
12.建立围串标线索主动发现机制。利用大数据技术,常态化地开展围串标线索预警分析,通过对投标人抱团投标分析、价格离散度分析、中标率分析等工作模块分析排查围串标线索,并将筛查出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监督部门处理,发挥协同监管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结合。
1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正确把握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聚焦营商环境“十做到”“十严禁”正负面清单要求,树牢实干实绩导向,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落实到交易管理和服务各环节,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修改、废止相关的规章和制度,进一步固化现行有效的营商环境优化措施。依法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14.强化公平竞争制度刚性约束。坚持竞争优先、统筹兼顾、分步实施、依法审查的基本原则,继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不断强化措施,统筹部署,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覆盖,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协调,切实落实部门职责和责任,优化审查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增量文件审查质量,起草政策措施要认真落实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应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复核。
15.加快公共资源交易数字政府建设。坚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核心支撑和发展方向,围绕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功能完善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最优化的“五化”目标,制定每年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意见,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及管理指明方向。网站开通民意采集专栏,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决策问政于民、问需于民。优化服务办理,与“12345”在线服务平台有效衔接。加强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
16.加强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包括第三方电子交易系统在内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交易系统的授权管理、访问控制、信息查询、服务统计和系统留痕等功能。加强系统安全防护建设,健全网络安全体系和防护手段,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做好信息安全防范和备份恢复工作。健全内部管理,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对平台系统开发商等外包服务商的监督与管理。
17.提升服务效能。大力推进服务减时限、减环节、减证照、减材料、减市场主体负担,梳理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及服务流程,精简管理服务事项,对于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取消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加大电子证照等重点数据汇集与应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一个流程规范服务,一套规则标准体系实施综合监管。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8.建立涉及疑难问题咨询律师机制。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解决疑难问题过程中的参谋作用,切实防范决策风险。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对疑难复杂的事项,主动与法律顾问沟通对接,以书面审查为主,根据实际需要,综合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辅助审查,为解决疑难问题提供广视角、有价值、切实可行的参考意见与建议,确保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准确性、专业性。有效提升行政决策的稳定性、操作性、可预期性,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确保行政决策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
19.建立疑难、复杂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会商机制。针对集中采购中技术参数复杂、根据以往经验容易引起质疑和投诉以及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求明显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加强防范风险。建立招标文件编制会商机制,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在代编的招标文件发送采购单位审核确认前,应将招标文件初稿报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提出初核意见,并提请分管领导组织召开由各部门相关人员及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的会商会。会商过程中,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求中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内容,或者发现采购单位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提出修改建议,并说明修改理由。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全面完整地记录会商过程和结果。
20.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项法定程序,规范决策流程,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党组会对重要问题一经决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得随意更改。个别成员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通过组织向上反映,但在未更改之前必须维护和执行,不得在工作执行中制造矛盾和分歧,以保证党组决定的严肃性。健全决策的跟踪反馈机制,尤其是强化对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监督,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相应调整或停止执行,便于及时纠正决策偏差。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制定“两个责任”具体清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队伍,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深化运用巡察专项治理成果,推动交易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聚焦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强化日常监督,坚决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腐败问题。发挥党支部对党员的监督,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政治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一事一评”机制,发挥市场主体的监督作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强化电子系统安全防护,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交易系统的授权管理、访问控制、信息查询、服务统计和系统留痕等功能,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对平台系统开发商等外包服务商的监督与管理。
2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完善意见建议征集、问题线索受理和转办工作机制,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依法、有序、健康发展,根据需要或涉及改革发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出台前,广泛征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通意见建议征集栏目,采取分类别、分区域、分层次等不同范围进行征集意见建议,体现解决问题的广泛性和针对性。依托“12345”行政服务热线以及门户网站等资源,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23.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党组织按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同志是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按要求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按时按质完成提案建议的回复。积极配合和支持司法机关对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相关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和审理工作,尊重并执行法院的生效裁判。落实大事项舆情重点监测,加强舆情信息反馈和应用,强化舆情快速应对和处置。
24.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对内部权力的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强化对重点部门和岗位的权力制约,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制定内部审批制度规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增强层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系统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25.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拓宽办事公开领域,保障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6.依法治理网络空间。保障网站运行安全,构筑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保障机制,摸清平台账号用户底数,制定信息发布操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主体责任。完成网站互联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工作,实施集约化、专业化托管,为网站稳定运行提供基础保障。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并实施《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强化管理职责,制定详细措施,部署必要的系统,加强对敏感词和关键词等技术层面的防范,保证平台系统的安全、数据安全,促使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计算机和网络安全、信息发布质量安全三个方面加强自我管理。强化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等网络信息的日常管控,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做好网民留言回复办理工作,实时关注涉及本单位热点敏感网上舆情,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
27.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建立群众诉求的收集、登记、处置、督办、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发现纠纷隐患,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完善与媒体和公众沟通的公共事件应对机制,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28.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坚持市场主体诉求“一口”收办、闭环办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坚持依法办事,高度重视质疑(异议)、投诉受理咨询服务机制,设立专门质疑(异议)、投诉咨询服务台,为市场主体线上操作提供登记辅导和帮办指导,能办理的第一时间办理,不能办理的立即帮忙转至有权部门处理,打造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切实解决涉及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做实事,推动履职尽责解决职责范围内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任何人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信访问题将严肃追责。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把方向、谋大局、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齐开展、共落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和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长效机制,适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切实承担起抓法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形成强劲合力,推动此项工作由点及面、稳步落实。
(二)加强能力建设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通过中心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主阵地,利用微信公众号、显示屏等多载体多形式加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增强创新意识,做到部署工作有新思路,落实工作有新举措,推进工作有新亮点,着力打造一支忠于法律、勇于担当的法治干部队伍,提高机关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责任明确、法治严谨、切合实际的目标考核体系,通过有效的督查、考核,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细;坚持施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压实主体责任。严肃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倒逼责任落实,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根。
主办单位: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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