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800730027408D/202503-00009 组配分类: 应对情况
发布机构: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标题: 关于启动森林火灾防范应对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3-23 发布日期: 2025-03-24
废止日期:
关于启动森林火灾防范应对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4 10:23 来源:池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有关单位:

32221时,接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通知(皖森防指20251),决定202532210时起,对我市启动森林火灾防范应对四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目前我市处于清明祭祖高峰期,为深入贯彻省、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森林防火防范应对各项措施,池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决定于20253239时启动森林火灾防范应对四级应急响应。

1.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宣传、应急、林业、民政、文旅等有关单位要全面利用各自行业平台资源。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和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应急广播、广播电视、公交站牌等平台要循环播放禁火令及宣传片、宣传标语,倡导文明祭祀,杜绝违规用火。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行政处罚和刑事案例的处置曝光力度,切实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和物候特征,强化监测预警,严控火源,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逐级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路口、重点人群等返乡祭祖人员的宣传警示教育,乡镇(街道)、村组要加大巡查巡护力度与密度,及时制止违规行为,强化初起火情快速控制和信息上报。

3.严格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准备,刚性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信息报告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要求,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将对各地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执行不力导致较大火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池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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