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8000032802471/202602-00023 组配分类: 政策问答连集
发布机构: 池州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标题: 【养老政策宣传专栏 第四期】 池州市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2-17
废止日期:
【养老政策宣传专栏 第四期】 池州市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2-17 08:12 来源:池州市民政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池州市根据国家和省民政、财政部门相关通知要求,正在推进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领?

1.户籍或常住:池州市常住人口。

2.年龄要求:年满60周岁及以上。

3.失能等级:经本市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

4.排除情形: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以及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消费补贴的内容和标准是多少?

1.服务内容

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入住养老机构(30天以上)、短期托养(“喘息服务”,30天以内)。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通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签约服务商提供的助浴、助洁、助医、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具体服务清单见民政通小程序或APP)。

2. 补贴标准与抵扣比例

(1)最高抵扣额度:每人每月800元

(2)抵扣比例:

机构养老服务(长期入住、“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每人每月最高补贴额度800元,消费时按服务费用的40%抵扣。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每人每月最高补贴额度800元,消费时按服务费用的50%抵扣。

能力评估费用: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每人最高100元的评估费用可通过专用消费券全额抵扣;评估结果为轻度或能力完好的,费用自理。


什么时候可以领?

自2026年1月起,为期12个自然月。


消费补贴申领和使用流程是什么

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民政通”小程序、App按月发放,老年人可在规定额度内用于购买养老服务。

消费补贴申请使用流程:

1、申请

老年人或其代办人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申请。线下可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养老服务机构协助。

2、评估

鼓励先进行线上自评。确需正式评估的,领取评估券后,在“民政通”申请专业评估机构上门评估。

3、消费券发放

首次申请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当月申请不足5个工作日的,次月起发放)。后续每月1日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

4、消费券使用规则

养老服务消费时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比例抵扣相应金额。当月领取,当月使用,次月失效。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次月停发。


池州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民政部门咨询热线

池州市:0566-2021914

贵池区:0566-2418507   

东至县:0566-7021037

石台县:0566-6020270   

青阳县:0566-5036871

九华山风景区:0566-2823928

经济技术开发区:0566-2210009

温馨提示:补贴资金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补贴项目清单详见民政部补贴项目信息系统“民政通”(含小程序、APP),首页“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居家养老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