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8000032802471/202602-00025 组配分类: 政策问答连集
发布机构: 池州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标题: 【养老政策宣传专栏 第三期】 池州市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补和学费补偿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2-16
废止日期:
【养老政策宣传专栏 第三期】 池州市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补和学费补偿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2-16 08:09 来源:池州市民政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为缓解养老护理岗位专业人员紧缺问题,吸引和鼓励更多人员从事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设置两项补贴。

1.入职奖补旨在鼓励养老护理岗位从业人员长期从业,通常与服务年限挂钩,分阶段发放。

2.学费补偿对符合条件的养老从业人员,补偿其学历教育已发生的学费,满足工作年限后发放。


合什么条件可以申领?

在本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内专职从事养老护理、康复护理、医疗护理工作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满足条件即可申领。

1.享受学费补偿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在我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岗位满3年的毕业生,专业不限;(2)与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并依法缴纳社保;(3)公办养老机构(含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不享受。

2.享受入职奖补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康复治疗(理疗)师证书;(2)在我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3)与我市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且依法缴纳社保(社会保险须为用人单位购买),工作年限截至申请补贴当年6月30日。

入职奖补和学费补偿的标准分别是多少?

1.按照入职人员学历确定学费补偿:

(1)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所供职养老机构工作满3年,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偿3000元

(2)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高职、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所供职养老机构工作满3年的,且未获得前款学费补偿,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偿6000元

注:在合同期内学历发生变化的,以最高学历为准。已获得第(1)项的,如申请第(2)项,按照3000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2.根据服务年限分阶段实施入职奖补:

(1)在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3年但未满5年,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3000元

(2)在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5年但未满7年,且未获得前款入职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5000元

(3)在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7年但未满10年,且未获得前款入职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8000元:

(4)在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10年且未获得前款入职奖补,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12000元

注:已获得第(1)项的申请人,在申请第(2)项时,按照2000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已获得第(2)项的申请人,在申请第(3)项时,按照3000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已获得第(3)项的申请人,在申请第(4)项时,按照4000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入职奖补和学费补偿的申领流程是什么

1.申请。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通过其供职的养老机构向机构所在县、区民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审核。养老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县(区)民政局对上报的申请表进行调查核实,完成复核后予以纳入补助范围。

3.发放。市、县级民政局终审通过的名单,核算当年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资金,按规定和程序编入次年预算,在申请补贴次年支付奖补资金至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个人账户。

温馨提示: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在申请补贴、接受核查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补贴资格,并向社会公示;对已经发放的资金予以追缴,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补贴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池州市民政局    0566-202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