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池州市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供销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供销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池州市供销社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池州市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职能
据市政府办《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池政办[2002]60号)文件规定,池州市供销社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指导全市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2、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工作任务,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及其他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3、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组织建设。
4、引导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加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项目开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5、协调有关部门关系,指导全市供销社体制改革,改善经营管理,坚持开放办社,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
6、指导全市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
7、指导、帮助全市供销社企业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8、监管市级供销联社社有资产,对社属企业、事业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能。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供销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社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减少)0户。
纳入池州市供销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池州市供销社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池州市供销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86.71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86.71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29万元,增长6.8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及相关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86.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6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8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26万元,占92.54%;项目支出21.39万元,占7.4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6.7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86.7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63万元,增长6.9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及相关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6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63万元,增长6.9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及相关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63万元,增长6.9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及相关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7万元,占0.79%;教育(类)支出70.18万元,占24.4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9万元,占6.87%;卫生健康(类)支出6.08万元,占2.12%;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72.30万元,占60.11%;住房保障(类)支出16.13万元,占5.63%。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5.63万元,支出决算为28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2018年在职退休人员政府目标考核奖励金。其中:基本支出265.26万元,占92.54%;项目支出21.39万元,占7.46%。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8年招商引资奖励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新进人员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
3.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8年在职、退休人员政府目标考核奖励金。
4.教育(类)其他教育(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付2018年在职人员政府目标考核奖励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19.69万元,支出决算为1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08万元,支出决算为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1.73万元,支出决算为15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
8.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采购办公电脑,根据市财政部门停止各单位办公电脑采购的要求,未予采购。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13万元,支出决算为1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49.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池州市供销社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池州市供销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3万元,比2018年增加0.7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他交通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池州市供销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4%。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池州市供销社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0%。
本部门共组织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未组织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指市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市供销社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市供销社2019年无此项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