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传染病防控疫情
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 则
(一)目标
为切实做好全校传染病防控疫情应急处理,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最大程度地减少传染病流行对学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快速反应、部门负责、分级管理。
(三)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传染病疫情防控。
二、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
为做好我校传染病防控疫情应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制度,保障其能正常运转,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确保师生人身健康,成立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乔启家
副组长:刘庆丰 包红玲 汪红玉
组 员:张李华 马婷婷 汪 杰 杜晞旸 邹士勇
张小琴 汪 堃 章 齐
三、建立保障机制
(一)安全保卫小组
负责人:张李华
成 员:周 科 何 薇
职 责:在突发时间的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2.医疗救护小组
负责人:张小琴
成 员:喻 梦 毕浏婷
职 责: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3.综合信息小组
负责人:杜晞旸
成 员:王馨蕊
职 责:实时纪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4.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人:马婷婷
成 员:汪 堃 吴喜红
职 责: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配送、供给,日常应急物资储备。
四、实施应急措施
(一)及时转送发病、疑似传染病的学生到附近医院诊治,居家或住院隔离。
(二)由专人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室内场所进行消毒:擦拭消毒物体表面,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喷雾消毒或用紫外线消毒灯对空气进行消毒,并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三)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对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易感人群采取预防性应急接种。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主动配合卫健部门的医疗措施。
(四)建立相对的隔离室,配备防护和消毒设备,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五)在传染病期间,班主任每天向安全办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跟踪管理。
(六)加强学校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对人员密集的教室、电脑室、图书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定期进行消毒。
(七)未经许可,外来人员来访不得进入校园。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校。
(八)稳定师生情绪,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疫情信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应向教育、卫健部门请示后,在疫情信息发布权限范围内接受采访,以避免信息发布、报道失实。
(九)校园内若出现重大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的疫情情况,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具体调整方式由学校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部门,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在学校停课放假期间,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本预案的启动条件是:①传染病疫情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②经疾控部门专家评估认定为应该启动。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及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一)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
组 长:乔启家
副组长:刘庆丰包红玲汪红玉
组 员:张李华(传染病疫情报告人)、马婷婷、汪杰、杜晞旸、邹士勇、张小琴、汪堃、章齐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校园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由安全办负责人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二、疫情报告要求
(一)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二)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三)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四)报告流程
一旦疫情发生,疫情报告人应严格遵守报告流程进行疫情报告。
班主任→疫情报告人排查→分管校领导→校领导→疫情报告人→辖区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个案或聚集性疫情应分别在2、24、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在同一班级或宿舍(3例/周)出现同一系统的相似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呕吐、腹痛、腹泻;等等)时,校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由疫情报告人应于2小时内上报。
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发病人数、发病时间、班级分布、主要症状、重症或死亡情况等。
传染病个案、聚集性疫情和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
一、法定传染病报告标准
(一)甲类(2种):鼠疫、霍乱。发现后2小时内报告。
(二)乙类(28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人感染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新冠病毒感染、猴痘。发现后24小时内报告。
(三)丙类(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感染性腹泻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手足口病。发现后24小时内报告。水痘、恙虫病参照丙类传染病报告。
二、聚集性疫情报告标准
(一)在同一班级或宿舍(≥1例/周)出现疑似甲类传染病疫情,应在2小时内报告。
(二)在同一班级或宿舍(≥2例/周)出现疑似乙类传染病疫情,应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在同一班级或宿舍(≥3例/周)出现疑似丙类传染病疫情,应在24小时内报告。
(四)在同一班级或宿舍(≥3例/周)出现同一系统的相似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呕吐、腹痛、腹泻;等等)时,校(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与校(园)相关的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
(一)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发生1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2例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二)手足口病: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三)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四)流行性腮腺炎: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五)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六)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以上。
(七)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八)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九)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2例及以上流脑病例。
(十)百日咳: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病例。
(十一)结核病:1个月内,同一所学校、幼儿园、公司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的结核病病例。
(十二)登革热:2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本地感染的登革热实验室诊断病例。
(十三)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3例及以上乙脑病例。
(十四)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或呕吐病例。
(十五)甲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2例及以上甲肝病例。
(十六)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戊肝病例。
(十七)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2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
(十八)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
(十九)不明原因肺炎:一周内,同一家庭、学校、村庄、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现2例及以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2周内),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3例及以上相同临床表现,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
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于2小时内上报。
晨、午检制度
一、每天统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
二、安全办是晨检工作的督促管理部门,应具体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学校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工作。
四、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量”。一看:肤色、有无皮疹、情形;二问:有无腹泻、腹痛、发热等不适症状;三摸:有无发热、发冷;四量:必要时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发现学生有发热(体温超过37.5℃)、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眼结膜充血、腮腺肿大、咳嗽或身体异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要及时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五、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及管理制度。
(一)每天上午第一节课前,班主任要将晨检结果向安全办报告;若班级的学生,无人出现上述症状,亦要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发生疑似传染病的学生必须回家或在校专设隔离室隔离,及时诊治,不得带病上课;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的学生,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指导就医,劝其回家休息治疗,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三)安全办每天根据晨检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如发现聚集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按照流程和标准,及时报告。
(四)校园发生疑似传染病、疑似聚集性疫情或暴发疫情时,班主任应在每日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内容同晨检;寄宿学生由宿舍管理员进行晚检,内容同晨检。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学生在该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内,与其他班级学生在乘坐校车、用餐、游戏和体育等活动时要相对隔离。
(五)在传染病流行的高发季节,校园应尽量避免举行春游、秋游、运动会、晚会等集体活动。如不可避免的,学校在活动前应加强晨、午、晚检,充分隔离传染源,及时规范处理公共场所呕吐物,避免疾病传播流行。
(六)在晨检时间以外,师生、教职员工中发现有疑似传染病患者,均有责任及时向安全办报告。
(七)因晨检不落实责任制,或落实不到位导致校园或班级出现传染病疫情,对事发校园进行倒查,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追究法律责任。
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晨、午检记录表(班主任用)
班次:日期:应到:人实到:人出现异常的:_人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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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家庭地址 |
出现的症状 (如发热(体温超过37.5℃)、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眼结膜充血、 腮腺肿大、咳嗽或身体异常等) |
出现时间 |
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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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班主任填好,每天上午第一节课前交到安全办;如无发现有异常症状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实行“零”报告。
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晨、午检记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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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齡 |
班别 |
家庭地址 |
出现的症状 (如发热(体温超过37.5℃)、皮疹、 腹泻、呕吐、黄疸、眼结膜充血、腮腺肿 大、咳嗽或身体异常等) |
出现时间 |
处理情况 |
记录人 |
记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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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全办每天及时汇总本表。
呕吐物处置规范流程图
一、准备呕吐处置包,包内应有:一次性围裙、一次性口罩、呕吐袋各1个、一次性手套1对、消毒粉2包、一次性抹纸2张。
二、处理呕吐物前,安排其他人员远离被污染的地方;清理后,尽量保持空气流通,分下面四种情形:
(一)幼儿、学生恶心想吐时,尽快将处置包撕开,取出呕吐袋,让其吐在袋里,然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倒一包消毒粉进去,再扎紧袋口扔进带盖的垃圾桶,之后彻底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
(二)如呕吐物不慎吐在了衣被,处理的方法是:依次穿上一次性口罩、一次性围裙,戴上一次性手套,将污染的床单或衣服折叠好放入呕吐袋密封,让家长带回家用消毒粉配水(20克:2升)处理,避免在校园内清洗。最后,依次脱下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围裙、一次性口罩,并彻底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
(三)如呕吐物不慎吐在了地上,处理的方法是:依次穿上一次性口罩、一次性围裙,戴上一次性手套,将消毒粉均匀地撒在呕吐物上,再在上面覆盖一次性抹布,放置30分钟后。之后清理呕吐物,即用一次性抹布从外到内将呕吐物包裹起来放入呕吐袋密封,全部扔进有盖的垃圾桶。再后用拖把将呕吐物为中心2米范围内的地面清洁、消毒,使用后的拖把再用消毒粉配水(20克:2升)浸泡30分钟。处理完呕吐物后依次脱下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围裙、一次性口罩,最后彻底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
(四)如呕吐物不慎吐在了餐桌上,处理的方法是:停止所有人员用餐,并将所有被污染的食物应全部丢弃,再按(三)方法处理桌面(可用抹布代替拖把)。
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
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二、各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交到安全办。
三、安全办对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向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四、班主任要协助安全办,对该班因病缺课的学生的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因病缺课、追踪记录表(班主任用)
班次:应到:人;实到:人;缺课:人,其中因病缺课人记录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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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家庭地址 |
家长电话 |
缺勤原因 (描述症状、就诊记录) |
发病时间 |
离 校时间 |
跟踪情况 |
追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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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学生缺课原因的首次追踪由班主任执行;2.班主任每天如无发现学生缺课情况,班主任必须实行“零”报告,向安全办报告。
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因病缺课、追踪记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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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班级 |
家庭地址 |
家长电话 |
缺勤原因 (描述症状、就诊记录) |
发病时间 |
离 校时间 |
跟踪情况 |
返 校时间 |
追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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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安全办每天及时汇总本表;2.班主任协助因病缺课学生后续的追踪工作。
校(园)常见传染病休假及停课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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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种类 |
病名 |
临床表现 |
潜伏期 |
传染期 |
休假建议 |
停课标准 |
停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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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道传染病 |
流感 |
发热(≥38℃)、头痛、鼻塞、流涕、咽痛、咳嗽、肌肉酸痛、乏力 |
1-7天 (1-3天多见) |
成人病后3-5天,幼儿可达7天 |
症状消失后2天 |
出现类似病例占班上总数比例≥30% |
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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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 |
发热、咳嗽、流涕等卡他症状及眼 结合膜炎,口腔麻疹黏膜斑(Koplik氏斑)、皮肤斑丘疹 |
6-21天, 平均10天左右 |
出疹前后4天 |
由出疹次日起计4天 |
经卫健和教育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
2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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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痘 |
头脸部、躯干、四肢出现皮疹(斑疹、丘疹、疱疹、结痂),发热、乏力 |
12-21天 |
出疹前5天(一般 1-2天)至所有水疱结痂期间 |
至全部水疱干燥结痂 |
经卫健和教育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
2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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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腮腺炎 |
单侧或双侧腮腺和(或)其他唾液 腺肿胀、疼痛,发热、头痛、乏力、食欲不振 |
14-25天, 平均18天 |
出现症状前7天至发病后9天 |
发病后9天 |
经卫健和教育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
2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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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 脑脊髓膜炎 |
突发高热、剧烈头痛、恶心、呕吐、颈项强直、畏光 |
1-7天, 一般2-3天 |
发病后7天内 |
症状消失后3天(一般不少于发病后7天) |
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或经卫健和教育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
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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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疹 |
发热1-2天后,全身皮肤出现淡红色充血性斑丘疹 |
14-21天, 平均18天 |
出疹前7天至后4天 |
出疹次日起计7天 |
经卫健和教育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
2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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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 |
持续性发热、咳嗽、痰中带血、疲倦、消瘦、盗汗 |
尚未明确,感染后,终身潜伏 |
痰中检测出结核杆菌阳性者 |
遵结核病收治医院的 医嘱 |
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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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红热 |
发热、咽峡炎、全身弥漫性鲜红色皮疹和疹后明显脱屑 |
1-7天, 一般2-3天 |
发病前1天至发病高峰期传染性最强,一般为7天 |
自治疗之日起计 不少于7天 |
出现类似病例占班上总数比例≥30% |
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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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种类 |
病名 |
临床表现 |
潜伏期 |
传染期 |
休假建议 |
停课标准 |
停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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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道 传染病 |
手足口病 (疱疹性咽 峡炎) |
口腔黏膜出现疱疹,手、足、臀部出现斑丘疹、疱疹,可伴发热、咳嗽、食欲不振等 |
2-10天, 平均3-5天 |
发病后一周内传染性最强 |
直至所有疱疹变干,一般需要2周 |
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或经卫健和教育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
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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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 |
腹泻(次数≥3次/天),伴性状改变(稀便、水样便、黏液便或脓血便),可伴有恶心、呕吐、发热 |
12-72小时, 平均24-48小时 |
发病至无症状后3天 |
症状消失后3天 |
出现类似病例占班上总数比例≥30% |
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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痢疾 (细菌性) |
起病急,畏寒、寒战伴高热、腹痛、 腹泻和里急后重,每日排便10-20 次,呈脓血便或黏液便 |
数小时-7天, 一般1-4天 |
发病期间传染性最强 |
至症状消失,至少粪便培养连续两次阴性 |
经卫健和教育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
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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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副伤寒 |
持续发热、明显头痛、不适、厌食、 相对缓脉、脾肿大,25%皮肤白色可见玫瑰疹 |
3-60天, 一般为7-14天 |
一般在病程2-4周传染性最强 |
至症状消失后,每隔5-7天进行粪便检测,连续2次阴性 |
经卫健和教育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
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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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肝 |
起病急,约80%患者发热伴畏寒,全身乏力、食欲减退、厌油、皮肤和巩膜黄染,尿色变黄 |
2-6周, 平均4周 |
发病前2周至血清转氨酶高峰期后1周 |
血清转氨酶高峰后1周 |
经卫健和教育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
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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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肝 |
同甲肝 |
2-9周, 平均6周 |
同甲肝 |
同甲肝 |
经卫健和教育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
9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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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媒传播 传染病 |
登革热 |
发热、皮疹、头痛、关节痛、肌肉酸痛 |
3-15天 |
发病前1天至发病后5天 |
隔离至体温正常(一般 7天) |
经卫健和教育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
2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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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乙型脑炎 |
高热、头痛、呕吐、昏睡、痉挛等 |
4-21天, 多为10-14天 |
发热期具传染性 |
隔离至体温正常 |
经卫健和教育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
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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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
眼红、泪水增多、不正常分泌,伴眼睛痕痒 |
一般1-2天 |
发病后至少4天 |
至眼睛无异常分泌物,一般10天 |
出现类似病例占班上总数比例≥30% |
2天 |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检查,持有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课室上课。
三、若持有医院病愈返校证明的学生,亦需要先到校安全办复核确认登记,并通知班主任,方可回课室上课。患结核病学生的复学诊断证明需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开具。
四、校安全办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一式两份),与学生各执一份,以备查验。
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复课查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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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班主任:您好! 经过跟踪病况、查看病历及检查等所得资料综合分析,您班学生现已达到复课标准。建议:加强锻炼,避免着凉,衷心感谢您的配合!
医院(卫生院) 年月日 |
注:本复课查验证明为一式两份,学生与校(园)医各执一份。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在办理新生入学(含转学)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向学校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
二、曾接种过疫苗但遗失接种证的,本地学生可在原接种单位找回底册,并补领接种证及验证;异地学生或外来流动学生可回原籍接种单位根据底册,补领接种证,然后在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进行验证。
三、发现14岁以内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并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
四、无接种证或不能提供任何有效接种证明者,作免疫空白处理,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登记造册,发给新证并安排补种。
五、对学生的预防接种情况进行造册登记,汇总接种信息,整理存档。
健康管理制度
一、每年为学生、教师、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安全办是师生健康管理的执行部门。班主任是学生健康管理的责任人。
二、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处理须经学校领导书面批准。严格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管理,便于查询,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一)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1.新学年初为每个新生开展健康体检,对体检中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学生,要通知和配合学生家长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体育、劳动任课老师,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照顾,实施卫生保健措施。对因故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学生,要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100%。学生体检率纳入班级卫生工作评估内容。
2.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标明体检项目。
3.组织学生体检前教育,讲解体检的注意事项和体检常识。
4.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档案。教导处要妥善管理学生的体检表。学生毕业离校将体检表存入学生档案资料。
5.做好学生计划免疫查验证及免疫接种工作。开展学生近视眼、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综合防治工作。
(二)教师健康管理制度
1.指定工会协助安排,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
2.承检单位有特殊情况要变更体检日期,应提前三天通知受检学校。
3.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的教师应配合做好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4.教师体检发现存在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安全办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指定总务处协助安排,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3.若体检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安全办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通风、消毒制度
一、场所消毒
(一)学校食堂的餐厅开窗通风,每日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配餐间每天使用前用紫外线进行一次空气消毒。紫外线灯消毒超过1000小时要更换。
(二)传染性疾病流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暴发,需对食堂采取医学措施时,必须积极协助相关消毒工作。对教室、功能室、办公室的消毒,可使用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拭进行化学消毒,也可使用紫外线灯消毒揩擦。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疫点消毒)要增加消毒次数,可请疾控中心操作或指导下进行,消毒结束后要通风换气。
二、学校饮水机消毒要求
(一)每天安排专人对学校每层楼的饮水机进行卫生清洁、消毒。
(二)每台饮水机均由供水商进行检测,定期检修、消毒,并有检修、消毒的时间标识。
(三)由饮水机公司定期更换滤芯,以保证学生有足够、安全、卫生的饮用水饮用。
(四)做好饮水机清洁消毒、检测和更换滤芯等工作的日常记录。
三、消毒灭菌保障措施
(一)有消毒灭菌器材,如喷雾器、紫外线消毒灯。
(二)有常用必需的消毒药(剂),如过氧乙酸、消毒片等,并定期检查消毒药(剂)有效期限。
(三)掌握配制消毒药(剂)浓度及用量技术,准确配制消毒药(剂)浓度及所需消毒液用量。
学校(托幼机构)环境和物品预防性消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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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对象 |
物理消毒方法 |
化学消毒方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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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 |
开窗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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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界温度适宜、空气质量较好、保障安全性的条件下,应采取持续开窗通风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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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紫外线杀菌灯进行照射消毒每日1次,每次持续照射时间6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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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具备开窗通风空气消毒条件时使用。 2.应使用移动式紫外线杀菌灯。按照每立方米1.5瓦计算紫外线杀菌灯管需要量。 3.禁止紫外线杀菌灯照射人体体表。 4.采用反向式紫外线杀菌灯在室内有人环境持续照射消毒时,应使用无臭氧式紫外线杀菌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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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炊具、水杯 |
煮沸消毒15分钟或蒸汽消毒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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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食具必须先去残渣、清洗后再进行消毒。 2.煮沸消毒时,被煮物品应全部浸没在水中;蒸汽消毒时,被蒸物品应疏松放置,水沸后开始计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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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消毒柜、消毒碗柜消毒。按产品说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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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 2.保洁柜无消毒作用。不得用保洁柜代替消毒柜进行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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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巾类织物 |
用洗涤剂清洗干净后,置阳光直接照射下暴晒干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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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晒时不得相互叠夹。曝晒时间不低于6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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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沸消毒15分钟或蒸汽消毒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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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沸消毒时,被煮物品应全部浸没在水中;蒸汽消毒时,被蒸物品应疏松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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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 使用浓度为有效氯250~400mg/L、浸泡消毒20分钟。 |
消毒时将织物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消毒后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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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对象 |
物理消毒方法 |
化学消毒方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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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布 |
煮沸消毒15分钟或蒸汽消毒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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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沸消毒时,抹布应全部浸没在水中;蒸汽消毒时,抹布应疏松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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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 使用浓度为有效氯400mg/L、浸泡消毒20分钟。 |
消毒时将抹布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消毒后可直接控干或晾干存放;或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冲净后控干或晾干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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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桌、床围栏、门把手、 水龙头等物 体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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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采用表面擦拭、冲洗消毒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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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 |
2.餐桌消毒后要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擦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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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浓度为有效氯100~250mg/L、消毒10~30分钟。 |
3.家具等物体表面消毒后可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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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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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图书 |
每两周至少通风晾晒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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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不能湿式擦拭、清洗的物品。 曝晒时不得相互叠夹。曝晒时间不低于6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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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 使用浓度为有效氯100~250mg/L、表面擦拭、浸泡消毒10~30分钟。 |
根据污染情况,每周至少消毒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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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盆、坐便器 与皮肤接触 部位、盛装吐 泻物的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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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使用浓度为有效氯400~700mg/L、浸泡或擦拭消毒30分钟。 |
1.必须先清洗后消毒。 2.浸泡消毒时将便盆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3.消毒后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冲净后控干或晾干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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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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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75%~80%乙醇溶液、浸泡消毒3~5分钟。 |
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乙醇溶液。 |
注:1.表中有效氯剂量是指使用符合原卫生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规定的次氯酸钠类消毒剂。
2.学校可参考执行。
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通风、消毒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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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通风情况 |
消毒情况 |
日期 |
记录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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