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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护学岗”工作 实施方案

阅读次数:881 次 来源: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发布时间:2025-09-1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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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长效机制,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根据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关于校园“护学岗”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设立校园“护学岗”,通过规范建设,切实将“护学岗”工作落实到人、到岗,落实具体执勤人员在学生上、放学时段的安全保卫责任,进一步改善校门口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校园安防实效,使我校及周边的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显著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特教学校“护学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


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护学岗”建设及运行工作。

组长:乔启家

副组长:刘庆丰 包红玲 汪红玉

成员:张李华 马婷婷 杜晞旸 汪杰 邹士勇章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办负责人张李华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护学岗”组成

护学岗组织采用N”模式,N”由学校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和专职保安员组成,公安民警常态化上门指导及开展周边巡逻防控。

三、岗位职责

(一)定点执勤。加强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及周边车辆、人员疏导,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及交通秩序。

(二)执勤值守。加强校园进出人员、车辆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

(三)关注周边。密切关注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注意发现可疑人员、物品和车辆等,快速报告及妥善处置各类涉校涉生突发性事件。

(四)依托防冲撞等设施在学校门前合理设置学生保护区域。

四、具体措施

(一)制定教师值班管理制度。要求做到按时到岗到位,疏导和维护校门秩序,确保学生出入学校与在校的安全。

(二)规范“护学岗”工作


1.护学岗时间:上午上学、放学及下午上学、放学时段在岗在位,原则上待学生全部进校或者离校后方可结束工作任务。

上午:入校8:00-8:25;离校11:10-11:20

下午:入校13:40-13:50;离校15:30-15:40(星期五14:40-14:50)

2.护学岗值班地点安排:学校大门口

3.带班领导和值班老师值日安排:从星期一到星期五(含调课日),按照安全办的统一安排。

4.着装要求:

(1)带班领导和老师佩戴值班牌,统一佩戴红马甲,担任维护交通秩序的应穿着反光背心。

(2)保安员佩戴防暴头盔、穿防刺背心并手持钢叉、橡胶警棍等器械上岗执勤。

5.根据现状在校门口处增设电动车停车位、接送学生时,家长非机动车停放在马路一侧,避免机动车掉头堵塞交通。

6.严格检查督导。学校领导加强“护学岗”工作情况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护学岗”力量到岗管事,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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