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74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校特种设备使用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经研究,做出以下部署:
1、任命曹君为安全负责人, 王睿为安全总监, 任命汪银涛、胡根花为安全员,根据职责规定,负责相应的风险 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
2、池州市第八中学组织制定了《电梯安全总监职责》《电梯 安全员守则》《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请学校各部门认真执行。
池州市第八中学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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