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请问《通知》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答:到2020年底,开展“城市大脑”规划编制和数据汇聚工作,推动政务、社会数据资源融合共享,夯实“城市大脑”数据支撑,融合提升现有城市管理应用,开展“城市大脑”应用试点建设。
到2021年底,建立城市运行和管理要素数据库、全市域地理空间数据库、视频感知数据库三大类数据体系,形成“城市大脑”数据底座。建成智慧城市指挥中心、运营调度中心、展市中心等智慧中枢。融合提升已建应用,在智慧旅游、城市管理、社会治理领域开展试点应用。
到2022年底,“城市大脑”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城市政务、经济、社会数据资源全面汇聚,数字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基于“城市大脑”开放共享的智慧城市建设体系,力争在社会服务、公共交通、城市管理、智慧社区、文化旅游等领域形成具有池州特色的典型应用。
到2025年底,持续拓展“城市大脑”应用范围,“城市大脑”建设总体水平跻身全省、全国领先行列,努力建成“城市大脑”全国样板,城市治理水平更加精细化,城市公共服务更加精准高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问: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出台背景?
答:答: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2020年3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到杭州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考察时指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前景广阔。随着合肥市智慧城市建设不断深化,夯实了“云、网、端”基础支撑,汇聚了海量城市运行数据,推进交通超脑、天网工程、智慧社区、数字城管等一系列重点领域建设应用,为“城市大脑”建设应用提供了有利支撑和保障。为深入贯彻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安徽省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数字江淮”决策部署,相继出台了《安徽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关于加快建设“数字江淮”的指导意见》、《“数字江淮”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年)》、初步形成法规、规划、政策联动支持数字经济的保障体系,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数字江淮”建设。为加快“数字池州”建设,推进“城市大脑”建设与应用,池州市建设城市大脑,是深入贯彻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符合安徽省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数字江淮”的决策部署。
问:问:请问如何保障《通知》的实施?
答:答:(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协调推进市“城市大脑”建设,统筹市级信息系统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研究制定数据共享等相关标准,并指导“城市大脑”应用推广。
(二)推进示范推广。积极向省申报开展应用试点,结合行业、地方实际,开展个性化、特色化应用场景开发。总结试点建设管理模式、技术体系、运行机制和标准规范等,在全市复制推广。
(三)优化营商环境。探索政企合作新模式,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成立研究机构,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通过“城市大脑”建设,培育相关产业,形成良好产业生态。
(四)加强考核评估。将“城市大脑”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建立“城市大脑”评估评价体系,加强对建设成果及成效的动态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