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4月30日,人社局工作人员已联系您本人,您所在的企业属于集中区企业,应在集中区申请,工作人员已告知您申领方式以及集中区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答:4月10号已联系告知其申请条件及方式,申请人社保缴纳地属经开区,已引导其联系经开区管委会申请生活补贴。
查看详情>>答:本细则的适用对象为以下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生等高校毕业生以及取得相应技能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 (一)自2018年9月12日起,在我市新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需自主创办企业满1年且按规定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二)自2018年9月12日起,我市企业(不含国有企业)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需与所在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三)自2018年9月12日起,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需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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