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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贷款

发布时间:2025-07-01 10:23 信息来源:12345热线
申请购买二手房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
2、借款人须符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家庭成员在全国范围内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信用良好,无欠还贷款不良记录;
5、借款申请人应为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
6、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要求的其它条件。
申请购买二手房贷款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主借款人)应提供本市开立的贷款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已开通金融功能一类账户)或银行卡(一类账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应提供售房人在本市开立的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已开通金融功能一类账户)或银行卡(一类账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办理贷款业务时应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4、产权共有人是直系亲属的应提供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簿等)。
5、根据《关于严禁套取政府购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池房金委〔2015〕4号)文件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对二手房买卖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严格审查把关,对于具有相互法定继承关系的直系亲属之间二手房交易行为,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人为高层次人才的应符合《关于印发池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池房金委〔2021〕5号)文件相关规定,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聘用的材料(如聘用合同、聘书等)。
7、申请人为新引进人才的应符合《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池房金委〔2022〕3号)文件相关规定,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单位聘用的材料(如聘用合同、聘书等)、社保缴纳明细。
8、申请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其相关手续按照“带押过户”流程办理。
9、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证明子女关系的材料,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多子女家庭是指有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
10、申请人为退役军人并在我市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提高贷款额度认定标准。
购买二手房贷款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申请人准备贷款资料(原件)→窗口办理
1、贷前咨询:申请人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个人征信报告,异地缴存职工可使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提供个人证明事项“电子码”,在线开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查询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测算可申请贷款金额等;
2、贷款申请:申请人夫妻双方到中心贷款窗口填写贷款申请表,提交贷款所需材料;
3、签订借款合同:等待贷款银行电话或短信通知,接到通知后,申请人夫妻双方及其他产权共有人前往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办理抵押:产权人按银行告知的要求办理住房抵押手续;
5、等待放款:等待放款电话或短信通知;
6、履行还款:在还款日前,注意还款账户内是否有足够的资金还款,注意遇利率调整需增加或者减少还款金额;
7、结清还款:贷款还清后到中心开具贷款还清证明→领取抵押权证原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申请购买二手房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资料、购房资料、异地缴存职工补充资料)
申请材料(原件需核验):
公积金贷款:
1、身份证(申请人夫妻双方、产权共有人)
2、户口簿(申请人夫妻双方、售房人夫妻双方)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售房人夫妻)
4、首付款凭证
5、增值税普通发票
6、不动产权证书(过户后需原件和复印件、过户前需复印件)
7、还贷银行卡(申请人本市一类卡)
8、存量房买卖合同(已备案)
9、不动产登记证明
组合贷款:
1、身份证(申请人夫妻双方、产权共有人)
2、户口簿(申请人夫妻双方、售房人夫妻双方)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售房人夫妻)
4、不动产权证书(过户后需原件和复印件、过户前需复印件)
5、还贷银行银行卡(申请人本市一类卡)
6、首付款凭证
7、增值税普通发票
8、存量房买卖合同(已备案)
9、不动产登记证明
最高贷款额度及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核定
1、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夫妻中有一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2、对符合绿色建筑、智慧住宅、多子女家庭、新引进人才、高层次人才贷款政策的缴存人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原有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即: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96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84万元。
3、退役军人在我市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房屋总价、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家庭还款能力、个人信用情况等方面因素综合确定。
1、职工(含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2、二手房房屋总价金额按契税(增值税)价格及买卖双方合同协议价的孰低原则核定。
3、各类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不叠加享受。
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延长到主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其中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且不超过30年。
公积金贷款利率
遇到利率调整时,已发放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变,自次年1月1日开始调整。
首套房贷款利率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2.1%,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2.6%;
二套房贷款利率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2.525%,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075%。
业务咨询电话
0566-32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