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在墩上中心学校工作。通过与墩上中心学校住房公积金经办会计联系,连同您在内的10名教师,2016年9月入编,2017年1月份人社局完成工资核定工作;2017年2月13日,经办会计已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新入编教师的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2017年3月9日,赴市财政局办理了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报账。目前,资金刚到建行南湖支行账户(墩上中心学校的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账户),待银行将入账单送达该中心,汇缴窗口工作人员会根据该校公积金经办会计提供的汇缴清册逐一记账。墩上中心学校经办会计将每月住房公积金会按月正常缴纳。请您过几天再查看账户情况,如有疑问可以致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电话2022909或者拨打我市住房公积金咨询专线0566-1232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