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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时间:2020-09-2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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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9月22日

发布地点:市水利局

发布人: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视频地址:http://www.chizhou.gov.cn/News/show/452024.html



池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池州市河湖长制工作按照省、市决策部署,以强化河湖长履职担当为重要抓手,以开展河湖“四乱”排查整治为主要措施,以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为重要推手,以强化考核问责为督促手段,全力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河湖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地表水质量稳居全省第二。全市2019年度河湖长制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取得全省第二的成绩,连续两年受到省政府激励表彰。

(一)积极谋划部署,推动落实河湖长制重点任务。一是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3月初召开市河长办成员单位工作会议,总结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讨论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安排。4月29日,召开市级总河长会议,审议相关制度、文件,部署推进2020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9月初,召开全市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调度推进会,围绕年度考核目标,进一步推动任务落实。二是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市级双总河长联合签发市级总河长2号令,进一步推深做实长效机制,创建美丽幸福河湖。同时,市河长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市河湖长制年度工作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28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了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主体责任单位。三是持续调度推动。针对河湖长制年度重点工作,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限要求,落实月通报月调度制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市1-8月份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等各项重点工作均达时序进度。

(二)强化履职尽责,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一是开展河湖长履职专项督查。深入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4月上旬,市河长办从池州市水利监管督导专家库中,抽派6个督查组,对长江、秋浦河、升金湖等15个重点河湖的管理保护情况,以及涉及的39个乡镇、116个行政村的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共交办整改各类问题106个。二是推动河湖长巡河巡湖。各级河湖长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巡河巡湖工作,全市2478名河湖长1-8月份共巡河巡湖23400余人次。基层河湖长在全力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结合城乡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巡河巡湖、涉河湖环境卫生整治等河长制有关工作。全面推动各级河湖长规范使用“河长通”APP开展巡河工作,定期通报APP巡河任务完成情况,并将“河长通”APP使用情况纳入河湖长制政府目标任务考核。三是强化河湖水质监管。实施水质监测溯源监管行动,强化以水质为导向的倒逼机制,逐月落实39个市级河湖长制水质考核断面监测,加强河湖水质监控,不定期通报水质不达标河湖,以溯源监管压实河湖长责任。四是深化“河长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检察”机制作用,促进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市河长办联合市检察院生态检察官针对两起违法乱建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制定出台“河长制+警长”机制,依托基层公安队伍力量,全流域设立河湖警长,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维护江河水域社会治安稳定,助力推动河湖长制见实见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河湖环境问题整治。一是持续推进河湖“四乱”排查整治。贯彻落实水利部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印发《池州市水利监管督导实施方案》,建立70人的水利专家库,加强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对规模以上河湖实行全方位、全覆盖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清理整治,积极推进水利部、省河长办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共完成上级交办的17处重点问题整改,确保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二是实施部门联动暗访排查。制定部门联动暗访排查行动方案,每2个月组织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开展1次联动暗访排查,对发现的河湖环境问题,采取“一单三制”(问题清单、交办制、销号制、通报制),跟踪督促整改。今年已开展三轮暗访排查,共发现并交办县区16个问题。三是创新使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河湖监管。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委托第三方机构,创新利用遥感监测信息化技术,对长江、秋浦河、白洋河、升金湖等重点河湖开展“四乱”问题排查,有效结合“技防+人防”,大大提高河湖“四乱”排查效率和质量,共排查交办问题378处,实现河湖全方位、全覆盖监管。

(四)突出综合整治,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一是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完成长江“三磷”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完成1545个入河排污口排查,对10个异常排污口点位进行采样和实验室分析测试;完成市政、老城区管网普查工作,推进4个新建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和4个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落实主城区及县城黑臭水体日常监测和管理,完成3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完成《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方案》评估、修订和海螺、九华港航码头6套岸电设施安装,全市港口企业全部完成雨污水收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二是统筹推进水生态修复。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的50条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外业工作,贵池、石台已经完成公告,编制秋浦河、大通河、太泊湖等3条河流、17个湖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快建设6条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完成346个部省级下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违法项目整改;推进升金湖湖区周边圩口统管工作,已统管圩口41590亩,支付补偿资金2000万元,实施升金湖保护区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全面落实长江干流及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退捕制度;全市58座小水电站“一站一策”实施方案已通过省级审核、市级复核,并印发整改清单,部分小水电站已完成清理整改任务。三是持续加强水资源保护。完成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任务。实现取用水在线监管,建立了超计划、超定额用水预警机制;印发节水行动年度工作方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规范化整治,排查整治全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28个;按月对8个水功能区断面水质进行监测。积极推进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取用地表水达5万方、地下水达3万方的项目,已实现在线监控。四是全面强化水环境治理。加快推进6处中小河流治理、3座易涝区排涝泵站、105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358座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项目;印发《池州市建立“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河道采砂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清江清河、“蓝盾2020”专项打击行动。1-8月,全市共出艇664次,执法车次1166余次,人次10672余次,查处涉砂案件166起,罚款1666.62万元。完成主要内河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及批复;完成各县区省级示范河湖实施方案批复,积极推进示范河湖建设。

(五)聚焦重点难点,全面开展长江禁捕退补工作。一是发布总河长3号令。市级双总河长共同签发“关于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的令”,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将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作为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实现长江禁捕“六无四清七到位”目标。二是建立河湖长包保责任制。建立长江池州段和秋浦河、黄湓河水生生物保护区河湖长包保责任制,以村(居)为最小单位,将河流湖泊分段划分包保,市、县、乡、村四级126名河湖长,按照分级分段原则,全面落实河湖长河湖管护主体责任。三是组织开展禁捕退捕部门联动督查暗访。组织水利、农业、市场监管等相关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每月开展一次督查暗访,重点督查涉渔违法违规问题以及河湖长履职尽责情况,共发现交办问题12个。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和在长三角一体化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务实、高效、管用原则,全力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一是规范河湖长履职。细化实化河湖长职责,制订完善履职规范,进一步明确各级河湖长和河长办的履职内容、履职标准、监督方式等,落实“点对点、长对长”河湖长责任网,促进县、乡、村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履职尽责。二是加强检查调度。定期开展河湖长履职督查,充分发挥河湖长牵头优势,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动区域间、部门间协调联动。按照市级总河长2号令和总河长会议精神要求,定期调度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双月通报工作进展,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强化河湖长制考核。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机制,严格河湖长履职考核,对主动担当、成绩突出的,进行激励、表彰,对履职不力、河湖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按照《池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提醒、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相关河湖长和部门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河湖系统治理。一是落实全面督查机制。对境内7条流域面积3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河流和19个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重点湖泊,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利用已经组建完成的水利监管督导专家库,全面加强行业监管和督导。二是加大部门联动暗访力度。按照河湖长制市级暗访制度要求,定期组织河长制成员单位或抽取水利监管督导专家,开展河湖环境问题联动暗访。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一单三制”,跟踪督促整改。三是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将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作为河湖长巡河巡湖的重点内容和河湖管理的日常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实”。四是持续开展“五水”联治。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推动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结合部门实际,落实推进措施,按月协调调度,持续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五水”联治行动。

(三)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夯实河湖管理基础。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的50条河流管理范围公告及界桩埋设,完成秋浦河、大通河、太泊湖等3条河流、17个湖泊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二是加快河湖长制信息化建设。依托省级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严格基层河湖长应用“河长通”App巡河。采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智慧化巡河等科技手段,提升河湖管护信息化水平。三是推进示范河湖建设。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对照建设标准,加快推进省级示范河湖建设,9月底前完成市级初验,10月底前上报省级验收。通过示范河湖的引领带动,推动全市河湖水生态水环境的提升和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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