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消费市场带来较大冲击,但随着疫情在国内得到有效控制,全市上下认真落实各项促消费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复商复市,消费市场逐步回暖,相关指标降幅收窄,环比上涨趋势明显。
一、消费市场运行情况
(一)消费市场企稳回升,二季度社消零总额增长由负转正。上半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9.2亿元,同比下降4.5%,降幅比1季度收窄7.1个百分点。大部分经营场所3月底恢复经营之后,居民消费逐渐复苏,消费品零售额下降速度明显放缓。随着各商家店铺陆续全面放开营业,消费市场企稳回升。二季度社消零总额增速由一季度下降11.6%转为增长3.2%,二季度当季实现由负转正。
(二)城乡市场稳步回升,零售额降幅同步收窄。上半年,全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47.5亿元,同比下降4.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1.7亿元,同比下降4.2%。城乡市场零售额降幅均比一季度收窄7.2个百分点,乡村零售额增速高于城镇0.3个百分点。
(三)批发业好于其他行业,餐饮业降幅收窄明显。疫情对全市贸易核算指标影响比较大,尤其是餐饮行业受影响较严重。随着餐饮行业有序恢复正常经营,其降幅有较大程度的收窄。上半年,参与贸易核算的四个行业指标中,仅批发业销售额增速由负转正,其他行业仍为负增长。分行业看,批发业销售额同比增长7.2%,比一季度回升9个百分点;零售业销售额同比下降2.4%,降幅比一季度收窄8个百分点;住宿业和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分别下降28.1%和15.9%,降幅分别比一季度收窄9.9和16.6个百分点。
(四)多数商品销售明显改善,部分生活必需品零售实现正增长。上半年,从纳入统计的22类限额以上零售商品类别看,各类商品零售额增速均比一季度有所好转,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防疫保健需求的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速由降转增,实现正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粮油类、肉禽蛋类、水产品类、蔬菜类、日用品类、中西药品类分别增长4.6%、27%、11.3%、1.2%、2.2%、4.6%。
(五)互联网零售优势尽显,线上消费直线攀升。随着网络应用技术不断发展,互联网零售以其“少接触、无接触”的特点成为诸多消费者购物的首选。上半年,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实现网上商品零售额1.7亿元,同比增长16.3%,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12.3个百分点,高于同期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速22.4个百分点;网上商品零售额占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比重为3.7%,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
二、需关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
虽然消费市场明显回暖,但也要清醒看到,以住宿和餐饮业为代表的群聚特征行业仍未恢复到正常经营水平,部分大宗商品销售下滑,消费市场全面恢复有待时日。
(一)限上零售额增速低位运行,零售额下降面扩大。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速虽然从4月份开始实现今年以来当月首次正增长,增速为4.3%,但仍较上年同期低4.3个百分点。从累计增速来看,1-2月、1-3月、1-4月、1-5月、1-6月限上零售额增速分别为-28.2%、-20%,-14.4%、-9.5%、-6.1%,分别低于上年同期37.3、29.2、23.4、18.6、16.2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5.7、5.7、5、3.8个百分点。虽然限上消费市场逐月回暖,但是消费水平与上年同期、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全市483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中,有280家单位零售额下降,下降面为58%,下降面比上年同期扩大39.5个百分点。
(二)大宗商品销售有所好转,但支撑力仍显不足。汽车和石油制品类作为消费增长的“助推器”和“稳定器”,是拉动消费市场发展的两大重要商品类别,对促进消费品市场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受疫情和国际原油价格的双叠加的负面影响,汽车和石油制品类商品目前仍处于负增长区间,对消费品市场的支撑作用大幅削弱。上半年,全市限额以上汽车和石油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下降4.2%和3.6%,降幅分别比一季度收窄21.8和11.3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回落12.6和17.7个百分点。
(三)住餐业受疫情冲击严重,全面恢复有待时日。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稳定,住宿和餐饮企业已全部复工,但疫情之后人们对聚集性消费仍心存顾虑,同时疫情改变了人们的就餐习惯,大多数居民更加愿意选择在家就餐,疫情暴发以来客流量偏低、经营状况不佳的局面仍未扭转,住餐行业尚未走出低迷态势。上半年,全市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分别下降33.6%和29.2%。
(四)实体零售业态持续低迷,传统零售企业发展面临困境。随着电子商务迅猛发展,方便快捷的网络购物成为重要消费方式,对传统实体商贸企业经营带来巨大冲击。同时,传统实体店铺(除超市、药店外)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实体零售业态增速趋缓,对消费品市场的拉动作用持续减弱。上半年,全市限额以上有店铺零售业态零售额同比下降4.5%,比上年同期回落15.5个百分点。其中专业店、专卖店、大型超市、百货店、便利店零售额分别下降2.4%、4.1%、2.7%、10.2%和27.3%,比上年同期分别回落15、12.6、14.2、33.5和34.4个百分点。
(五)居民收入增长趋缓,消费增长动力不足。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3.9%,比上年同期回落5.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5.5%,比上年同期回落3.7个百分点。在可支配收入偏紧的情况下,居民刚性需求消费增强,非生活必需品类消费支出意愿必然下降,也导致了消费增长动力不足,从而影响到消费品市场的正常运行。
三、几点建议
目前我国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而国际上疫情发展不断反复,未来影响消费品市场的不确定因素较大,努力提振下半年消费品市场发展的任务仍然艰巨。为促进消费品市场平稳发展,助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发展壮大限上企业,增强消费市场发展后劲。按照“要有数、先入库”的统计原则,商贸行业指标要保持较快增长,必须要有新企业入库。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工作,不断扩大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进一步优化限额以上单位商品结构。对于已经掌握的尚未入统的重点企业,要加强跟踪管理,帮助企业按要求完善有关入库统计的申报资料,及时将符合限上标准的商贸企业申报入库,为全市消费品市场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重要支撑。
(二)努力保障居民就业,提振居民消费信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大量的批零住餐企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短期收入水平下降,必然制约其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因此,要多措并举稳就业、增收入,通过就业平台、信息发布、精准服务等渠道,帮助有就业意愿居民找到工作,满足有招工意愿的企业用工需求,稳定居民收入水平,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三)加快传统零售企业转型升级,释放新型消费潜力。疫情对人们的消费方式、采购习惯都将带来长远影响,传统实体零售企业要主动适应消费市场的新变化,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积极培育线上线下互补消费的新模式新业态。通过社交软件、直播、视频、电商等形式在线销售产品,拓展无人配送、在线医疗、网上购物等消费空间,挖掘发展新潜力,集聚发展新动能。
(四)积极出台促消费措施,刺激消费市场复苏。要加快落实市政府已出台的各项稳增长促消费政策,积极探索通过发放涵盖百货、家电、餐饮等行业的电子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全方面带动消费市场,有力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依据疫情之后游客需求的变化,充分利用好池州市旅游资源优势,研究出台旅游消费刺激方案和消费补贴方案,促进全域旅游产业链融合发展,带动交通、住宿、餐饮、零售、文化娱乐等行业加快发展,不断增强旅游及相关产业对消费需求的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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