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7日
发布地点:市财政局
发布人: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程保东
视频地址:http://www.chizhou.gov.cn/News/show/460004.html
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际,有幸向各位记者朋友发布我市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上下齐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决策部署,在市委和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资金监管,努力提升资金的使用绩效。现将我市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发布如下:
一、预算投入持续加大
(一)2020年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32692.7万元(不含上年结余),较上年预算增加4452.7万元,增长15.8%。其中,中央、省级扶贫资金17852.7万元,较上年增加1272.7万元,增长7.7%;市、县级扶贫资金14840万元,较上年增加3180万元,增长27.3%。
(二)2020年革命老区建设资金拨付情况。为加强革命老区专项建设和改善革命老区民生,在2019年安排拨付27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按照每个革命老区村5万元的标准,拨付革命老区建设补助资金270万元,支持54个革命老区村革命遗址保护、革命纪念馆、烈士陵园的建设和改造,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和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事务。
二、资金支出及时快捷。今年以来,市县财政部门以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措施、更有效的机制,全力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截至10月底,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完成支出31143.15万元(不含石台县统筹整合资金),支出进度95.3%,超出序时进度12个百分点。各县区支出进度均超序时进度。
三、资金监管强力有效
市财政局始终把扶贫资金监管放在与扶贫资金投入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和方式,努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一是组织开展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调研督导。今年5月7日,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深入市级挂牌督战村东至县葛公镇留铺村、石台县小河镇来田村和栗阳村项目现场,查看项目进度,查阅公开公示资料,与项目管理人员面对面交流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5月7日至15日,会同市扶贫开发局成立专项调研小组,抽查了全市23个乡镇33个村90个项目,全面了解我市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情况;5月26日-29日,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组成联合调研组,对东至县15个乡镇22个贫困村开展了“全覆盖”式扶贫项目资金调研督导。通过完善落实常态化、多元化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提高扶贫资金的安全性。二是强化扶贫系统大数据利用。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理念,创新扶贫资金监管方式,通过构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多维度多视角监控模式,聚焦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分配下达、资金拨付和预警监控等重点环节,实现了资金从预算安排分配到最终支付完成的全流程逐环节链条式追踪,打通了扶贫资金管理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三是联合市扶贫开发局制定《池州市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通过进一步规范公开公示的内容、时效和监督手段,确保项目资金公开各要素全面具体、规范及时、有效真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透明度。
四、精准扶贫深入推进
市财政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通过精准资金投向助推精准扶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精准发力。一是出台《池州市财政局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对石台县及全市挂牌督战的6个行政村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和扶贫资金执行情况实行重点调度。每月定期分析扶贫项目建设和扶贫资金支出中存在的问题,汇总分析后,提出工作建议,上报市委、市政府及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推动挂牌督战地区查摆问题、补齐短板、巩固提升。二是印发《池州市财政局决战决胜“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立足现有财政扶贫资金政策体系,督促县(区)及时调整优化资金投向。扶贫资金分配向产业项目倾斜,重点支持产业扶贫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通过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产业项目长期收益,扩大扶贫成果惠及面。
五、资产收益扶贫稳步提升
根据中央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市财政局主抓的33项民生工程之一的资产收益扶贫工程,以支持贫困村稳定出列、现行标准下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为目标,对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分类进行股权量化,密切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控,有力助推农业农村及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2020年通过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带动13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增收达39.26万元,同时累计带动1704名贫困人口实现增收58.8万元。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统筹兼顾,盯紧任务安排。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支持克服疫情灾情影响、巩固产业就业等扶贫成果、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任务,全面排查梳理今年财政工作任务,建立清单台账,咬定目标、倒排工期、抓紧工作、统筹推进,确保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落实政策措施,认真履职尽责。在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方面,完善动态监控机制,加强对财政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项目资金的跟踪检查;在提升政策资金绩效方面,规范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在强化作风建设方面,持续推进财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扶贫资金和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成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健全长效措施,巩固脱贫成果。坚持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谋划解决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后如何持续巩固提升,非贫困村如何同步抓住机遇促发展等问题。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平稳过渡、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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