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003280140M/201905-00006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标题: | 池州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常态化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池环委〔2019〕3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5-31 |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江南产业集中区工委、管委,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工委、管委,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常态化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池州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
2019年5月24日
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
常态化监督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深入推动“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责任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开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
二、监督区域
聚焦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主要包括江南产业集中区、市开发区,贵池区牛头山镇、池州高新区前江片区、乌沙镇、秋江街道、江口街道、梅龙街道、唐田镇、牌楼镇、殷汇镇、涓桥镇、里山街道、马衙街道、墩上街道,东至县香隅镇、东至经开区、东流镇、胜利镇、大渡口镇、尧渡镇、张溪镇,青阳县丁桥镇。
三、监督内容
督促检查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信访件反映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重点突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信访件反映问题整改落实、长江岸线绿化提升工程、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绿色矿山创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柴油车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砂船舶拆解、秸秆禁烧等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1.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我市的3个问题:贵池区六峰山铜矿废水超标、升化碳酸钙侵占江滩湿地、东至经开区浅层地下水污染严重。
2.省环委办交办的8个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未完成整改的12件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8个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未完成整改的17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件。
3.省环委办交办的15个第二批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
4.100个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542件信访件。
(二)长江岸线绿化提升工程
建成万亩长江绿色廊道,完成507码头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对码头、废弃厂矿及堆积地、企业、园区、现有林中空地、裸露地、宜林荒地荒滩、村旁路旁绿化空白区域等缺陷地块以及人口密集面积较大的自然村庄实施绿化。
(三)农村环境“三大革命”
完成自然村1.7万余户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0%左右;完成7个乡镇政府驻地及139个左右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8%以上。
(四)绿色矿山创建
巩固铁腕治矿成果,持续加大矿山整治力度,对已通过“绿色矿山”创建的实施“回头看”行动,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撤销其“绿色矿山”认定;对部分延期关闭生产矿山,逐一督促其做好矿山扬尘等环保措施落实工作。强化执法动态巡查,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分解落实矿山关闭任务,做好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五)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全面排查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及其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规范工作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
(六)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集中整治长江干流岸线畜禽养殖污染,沿江1公里范围内和7条主要河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环境问题全部“清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面完成重点湖库非法围网养殖整治。
(七)柴油车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力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全链条治理柴油车(机)超标排放,明显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0年,全市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95%以上,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全市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合格率达98%以上,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基本消除。
(八)采砂船舶拆解
完成非法采砂船舶拆解工作,巩固“重拳治砂”成果。及时清理拆解后的废铁、废渣,不得污染江河滩地、水域,严禁乱堆乱放、影响环境和防洪安全。
(九)秸秆禁烧
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秸秆禁烧,切实抓好重点区域禁烧工作,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的现象,实现卫星遥感零火点、省级督查零火点。非重点区域每百万亩农作物种植面积火点数(含烧火粪)不得超过6个(其中贵池区、东至县均不超过5个,青阳县不超过3个,石台县不超过1个,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零火点”)。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三大一强”前线指挥部负责常态化监督活动组织安排,指挥部综合办具体承担常态化监督活动协调督促、推动落实工作。市委、市政府建立市领导督导生态环境工作包保制度,市领导分片联系包保县区、领衔包保突出问题(点位),由相关市直单位配合开展包保工作,并采取“四不两直”督查方式,深入现场、督导问效。
(二)建立工作机制。市“三大一强”前线指挥部统筹安排好监督工作力量,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中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专项督导组;市直各成员单位要坚决服从调度、全力支持保障,安排能力强、敢担当的干部参与常态化监督工作。专项督导组要按每周2个专项频次,对各地开展巡查督查,并将专项督查情况及时报至市联系包保领导和市“三大一强”指挥部综合办(联系人:章健,电话:180******70),由市”三大一强”指挥部综合办汇总形成清单,以通报的形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确保8月底前各项工作有进展、有成效。对存在推进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市“三大一强”指挥部将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实行点穴式调度。
(三)压紧压实责任。各地党委、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加强统筹调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市直有关单位要对照问题清单,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调度,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指导督促各地推进问题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安排分管负责同志坐镇督导解决,细化举措,明确具体点位、整治内容、时间节点以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按月倒排计划,直至问题整改验收销号。
附件:1.全市"3+8+8+15"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
2.市领导联系包保县区工作分工
3.市领导领衔包保突出问题
(点位)清单
附件1
全市“3+8+8+15”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
序号 |
整改问题 |
整改任务 |
责任 单位 |
市级监管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一、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清单(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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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池州市东阳矿业有限公司六峰山铜矿治污设施简陋且闲置,矿坑酸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水锰含量超标8倍。外排废水严重影响周边水体,采水样监测发现,下游溪水锰含量超标95倍。 |
现有废水处理工艺已不满足锰超标废水处理要求,经专家论证,采用碱性氧化混凝沉淀法处理锰超标废水。1.在现有已建成的三级平流沉淀池基础上,增设4套自动加药设备。2.用水泵将盲竖井和措施井的地下涌水提升至收集池,收集后汇入沉淀池。3.增设压滤机,安装流量计,规范建设排放口。4.加强外排废水监测,严格按照监测计划的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做好外排废水监测工作,实现矿山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
贵池区委、区政府 |
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19年3月底前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6月底前完成整改。 |
2 |
池州市升化碳酸钙有限公司自2010年起,将强碱性废渣倾倒至厂区后的江滩湿地。在厂区后的江滩湿地填土建设原料仓库,违规填占江滩湿地约11亩。 |
1.清理并运出池州市升化碳酸钙有限公司倾倒的废渣、杂物等。2. 2019年5月底前完成原料仓库(临时建筑)拆除工作。2019年6月底前将土地退回郭港社区集体组织。3.运走堆土,对填占的湿地进行微地形修复,恢复湿地原状,并种植芦苇、狗牙根等本地湿生和陆生植物。加强湿地修复。 |
贵池区委、区政府 |
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
2019年3月底前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6月底前完成整改。 |
3 |
池州市东至经济技术开发区浅层地下水污染严重,化学需氧量高达5000—6000毫克/升。 |
1.强化源头管控。在前期雨污分流排查改造基础上,实行雨水排放在线监测和自动化控制,全面提升雨水排放管控标准,并与园区智慧环保平台联网,实现企业雨水达标外排、超标自动切断;同时,对企业厂区进行全面绿化、硬化,杜绝污水收集输送处理跑冒滴漏。2.加大处理力度。加强对东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调度,不断加大回抽处理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技改项目效益,保持日回抽量在900吨左右,河沟两侧3套收集设施的污水处理得到及时处理,河沟及下游的长江入江口水质稳定达到V类标准。3.加强运维管理。完善《东至经开区河沟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成立河沟污水收集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调度,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设施的运行维护,建立收集处理日台账,定期分析研判水质变化情况,确保设施运行正常,收集的污水能及时回抽及时处理。4.开展深入调查。委托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于6月底前完成园区土壤和地下水调查评估工作,对前期河沟治理工程效果进行后评估,同时对河沟两侧等重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进行监测调查,现已完成现场采样工作和样品送检,为下一步修复技术方案提供数据支撑。5.加密监测监控。每天对河沟两侧浅层地下水收集池水质进行监测,分析研判变化趋势。6.严格执法监管。强化对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按《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督促经开区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及园区周边土壤及地下水进行监测,加大对涉水问题的督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渗坑、渗井、暗管等逃避监管方式以及污水超标等违法排污行为,杜绝污水进入土壤。 |
东至县委、县政府 |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
2019年3月底园区河沟水质稳定达V类标准,6月底前完成园区土壤和地下水调查评估工作;按照调查评估结果,制定进一步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 |
二、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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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5年7月,省环保厅对池州市东至经济开发区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截至督察时,河沟截污仍不到位,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2.2倍、3.5倍。 |
排查东至经济开发区内河沟水质超标原因,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并加快实施,确保河沟水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 |
东至县委、县政府 |
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底前 |
2 |
东至经济开发区周边河沟污染严重。督察时,河沟截污仍不到位,水体污染严重。 |
排查该开发区内河沟水质超标原因,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对该开发区河沟进行综合整治,确保河沟水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 |
东至县委、县政府 |
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10底前 |
3 |
东至经济开发区部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严重,异味明显,企业异味扰民突出。 |
综合施策,加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和排放管控,确保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达标排放,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废气异味扰民问题。 |
东至县委、县政府 |
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6底前 |
4 |
东至经济开发区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未落实,但东至县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改,问题久拖不决。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仍有300余户居民没有搬迁。 |
对该开发区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实施搬迁,确保居民利益不受损失,避免或减少开发区建设和群众之间的矛盾。 |
东至县委、县政府 |
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6底前 |
5 |
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违法违规新建、扩建大量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安居房工程等项目。环境保护部对此问题多次通报,但相关政府及部门没有开展全面清理整治,致使违法违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保护区水质从2013年的Ⅱ类下降到2016年的Ⅳ类。 |
1.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停止一切违法违规项目经营活动。2.制定整改方案,对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违法违规旅游项目实施关闭,对畜禽养殖项目一律实施搬迁或取缔,拆除围网养殖项目,妥善处置安居房工程项目。3.强化宣传引导,逐步提高保护区内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增强法制观念。4.完善项目审核机制,规范、控制自然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5.开展全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加强村庄环境污染治理,实施湖泊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部署生态移民工作。 |
市林业局、贵池区委、区政府、东至县委、县政府 |
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
2019年6底前 |
6 |
各级水利部门也未对排查出的非法入河排污口进行处置,大量排污口长期超标排放 |
2018年底前,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普查,摸清底数,登记建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实现达标排放;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依法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 |
市水利局、各级党委政府 |
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6底前 |
7 |
群众身边环境问题解决不够有力。督察组收到的群众环境问题投诉中,不少属于长期反映的问题。有关地方对这些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力,致使群众意见较大。 |
1.对群众重信重访问题进行梳理,建立信访问题清单,逐一进行现场督查核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对其他方面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限时解决。 2.对群众投诉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督察,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3.整改情况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
市生态环境局、各级党委政府 |
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底前 |
8 |
工业园区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不力。全省163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中,131个未实现集中供热,24个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5个园区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污水处理厂无法正常运行(池州市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
1.全面梳理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对进度滞后的工业园区,建立整改推进工作档案,明确存在问题及原因、工程计划、责任单位、责任人,倒排建设工期,落实到位。2.推进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供气和煤改气、改电、改热水配送等工程建设,推进符合条件的开发区热电联产工作,科学预测开发区用热负荷、合理规划热电联产项目,推进现有煤电机组改造,为周边开发区供热。3.严格按照《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督查督办。 |
市发展改革委、各级党委政府 |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
2020年底前 |
三、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清单(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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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些部门和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解不够深刻,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认识不够到位,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树立不够牢固。在处理发展和保护关系时仍然存在偏差,在一些棘手问题的处理上担当不够,履职不力。 |
1.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2.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3.敢于担当,依法依规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
各级党委、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环委办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2 |
一些地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力,敷衍塞责,甚至虚报情况,导致重复投诉情况多发频发。 |
1.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进行再排查。2.对此次督察“回头看”信访件逐一核查,属实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推进问题整改。3.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定期回访,做到让信访人满意。4.严格信访问题验收销号。 |
各级党委、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市信访局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3 |
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整改不严不实,作表面文章、轻实际效果,验收销号流于形式,整改工作没有落到实处。 |
1.完善省、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制度。2.按照整改方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整改问题进行验收。3.实行验收负责制,谁验收谁负责。 |
各级党委、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
市整改办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4 |
东至县对园区污染问题整改放松要求,在没有完成治理的情况下,即于2018年7月上报销号。督察发现,园区浅层地下水污染问题十分严重,环境风险依然突出。2018年8-10月浅层地下水化学需氧量高达5000-6000毫克/升,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50倍以上;园区内多处水塘水质为劣V类,香山大道雨水管排水化学需氧量达到234毫克/升,污染十分严重。 |
1.进一步完善园区的雨污分流。2.加强园区企业监管。3.对园区的局部浅层地下水环境风险进行排查,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阻止污染扩散和迁移,浅层地下水及时回抽处理,确保对周边水体不造成影响。 |
东至县委、县政府 |
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园区土壤和地下水调查评估工作;按照调查评估结果,制定进一步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 |
5 |
近年来,安徽省大力推进长江及巢湖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作,但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措施还不够有力。 |
1.深入学习习近平长江大保护工作会议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2.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各项要求,加强长江(安徽)生态保护,推进长江(安徽)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认真实施《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推进巢湖生态环境治理修复。4.深入开展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 |
贵池区委、区政府,东至县委、县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市有关单位 |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6 |
池州升化碳酸钙有限公司自2010年起,将强碱性废渣倾倒至厂区附近的江滩湿地,并填土建设原料仓库,已违规填占江滩湿地约11亩。 |
1.清理并运出池州市升化碳酸钙有限公司倾倒的废渣、杂物等。2.运走堆土,对填占的湿地进行微地形修复,恢复湿地原状,并种植芦苇、狗牙根等本地湿生和陆生植物。3.完成原料仓库(临时建筑)拆除工作。4.将土地退回郭港社区集体组织。5.加强湿地修复。 |
贵池区委、区政府 |
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
2019年6月底 |
7 |
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线共有45座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中25座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提标改造,涉及污水处理能力131万吨/日。截至“回头看”时,上述污水处理厂无一完成提标改造工作。(池州市5座) |
对未完成提标改造的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 |
贵池区、区政府,东至、石台、青阳县委、县政府,发区工委、管委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0年底 |
8 |
沿江地市港航管理部门对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大量码头未按要求配套建设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全省境内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已投入运营的生产性普货码头203座,其中未建成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占比47.3%;化工码头40座,未建成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的29座,未安装事故废水收集处理设置系统的19座。 |
1.对辖区内港口、码头进行全面排查,按照码头环境管理要求,对污染污染治理设施和存在环境问题的港口、码头,按照“一港一策”“一个码头一套方案”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2.完成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安装事故废水收集处理系统。 |
江南产业集中区工委、管委,贵池区委、区政府、东至、青阳县委、县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
市交通运输局 |
2020年底 |
四、长江(池州段)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清单(1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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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池州5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滞后,分别是池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清溪污水处理厂、池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东至县污水处理厂、石台县污水处理厂一期、青阳县污水处理厂一期。 |
制定方案,对5座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 |
东至县委、县政府;石台县委、县政府;青阳县委、县政府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19年底 |
2 |
东至县尧渡老河旁还有少量雨污混合排口。 |
进一步排查东至县主城区管网,对排查出的错节管网进行工程修复;东至县主城区实现雨污分流。 |
东至县委、县政府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6月底前 |
3 |
东至县大渡口镇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少、进水浓度低,周边有居民小区生活污水排入忠字沟,导致水质恶化为劣V类。 |
开展建成污水主管网及支管网覆盖小区、企业雨污分流检测与修复。对大渡口镇政府驻地、学校、水产品市场等人口密集区域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对建设街等老街道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大渡口镇老镇区生活污水管网。新康花园一期铺设污水管网,将该区域生活污水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新镇区与污水处理厂之间杨树路南端1.48公里污水管网。科学管理、规范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对忠字沟淤泥进行清理。 |
东至县委、县政府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
2020年底前 |
4 |
贵池区牛头山镇区居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直接外排。 |
将牛头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纳入贵池区生活污水综合整治PPP项目,进一步完善镇区污水管网,将生活污水统一接入前江污水处理厂。 |
贵池区委、区政府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10月底前 |
5 |
贵池区墩上街道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
将墩上街道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纳入贵池区生活污水综合整治PPP项目,进一步完善镇区污水管网,将生活污水统一纳管集中处理。 |
贵池区委、区政府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10月底前 |
6 |
池州市主城区人民路与九华大道交口东北处水体发臭,整治进度较为缓慢。 |
落实工作方案。采用底泥清淤、生态护坡及水系贯通等整治措施,对河道内黑臭底泥进行彻底清除,同时将杂乱的岸线进行处理,采用生态草坡对河道两岸进行复绿。增强水体流动。将原河道与周边水系贯通,通过水位调控加强区域内水体流动性。九华山大道沟项目已基本完工。强化后期管理。明确运营维护机构,配备河道巡查及运维养护人员,定期开展巡查清理,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水体质量。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6 月底前 |
7 |
池州市市级备用水源地平天湖湖水水质较差。平天湖西北角西边湖面(距离取水口约1公里)漂浮大量蓝藻,湖水散发臭气;西半湖、南半湖湖面均漂浮有大面积蓝藻。 |
安排人员对湖面漂浮的蓝藻进行打捞;为保护生态平衡,采取生态治理的方式,每年定期在湖区投放相应鱼类,调节湖区水质。同时继续加大湖区环境保护工作,严防环境污染行为,确保平天湖环境良好。 |
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 |
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6月底前 |
8 |
平天湖东边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餐饮农家乐,日常经营活动对平天湖水质产生不利影响。 |
对二级保护区内餐饮进行摸底,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
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 |
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6 |
9 |
池州市安徽帅飞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危废库建设不规范。 |
规范建设危废库。 |
江南产业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 |
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6月底前 |
10 |
新赛德化工有限公司环境管理不规范,原料废桶等随意堆在排污口旁,危废库建设不规范,应急池污泥未及时清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测数据异常,第三方运维管理不规范。 |
对厂区内的原料桶及油漆涂料桶进行分类收集后规范处置;对危废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封闭,窗户及时维修安装;及时清理应急池污泥;落实出水口在线监测的日常巡查与严格管理。 |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
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6月底前 |
11 |
池州铜冠有色有限公司正在兴建原料库,未履行相关手续,铅制备车间的排气自动监控设备数据异常,未按照环评要求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
依据《铅锌冶炼资源综合回收循环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要求,编制地下水污染专项应急预案;由于在线设备无法维修,重新更换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 |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
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6月底前 |
12 |
池州市金长城矿业有限公司部分区域未及时开展生态修复。 |
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矿山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针对现状存在的矿山地质问题,立即进行必要的勘查与设计,并适时开展植被复绿、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同时要求矿山企业持续做好后期养护和后期的生态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
贵池区委、区政府 |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6月底前 |
13 |
池州贵池区004县道、005县道周边的大量已关闭、停业的非煤矿山未及时开展生态修复。 |
将针对督查涉及的问题矿山,展开摸底排查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落实各矿治理责任主体,分类分期实施,及时启动对关闭矿山和停产矿山的治理,并督促生产矿山严格落实批准的矿山综合治理方案(二合一方案)确定的各年度治理任务,切实做好“跟进式”治理工作。 |
贵池区委、区政府 |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
2020年底前 |
14 |
贵池区马衙街道牧之路以西三个社区(杨安、峡山、碧山)的畜禽养殖场(户)搬迁工作尚未完成,目前搬迁进展缓慢。 |
加快贵池区马衙街道牧之路以西三个社区(杨安、峡山、碧山)的畜禽养殖场(户)搬迁工作。 |
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 |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6 |
15 |
贵池区梅街镇峡川村大隔高口吴养猪场粪污清理不及时,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氧化塘未采取防渗措施,污染严重。 |
及时清理粪污;完善雨污分流设施。氧化塘内的污水进行资源化利用,并对氧化塘采取防渗漏和加固措施。 |
贵池区委、区政府 |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6月底前 |
附件2
市领导联系包保县区工作分工
市领导 |
包保对象 |
牵头包保单位 |
王 宏 史孺牛 |
江南产业集中区 |
市委办公室 |
雍成瀚 |
贵池区 |
市政府办公室 |
金庆丰 |
九华山风景区 |
市人大办公室 |
张夏林 |
开发区 |
市政协办公室 |
聂爱国 |
青阳县 |
市委政策研究室 |
刘礼生 |
平天湖风景区 |
市委政法委 |
朱 鸿 |
东至县 |
市委宣传部 |
张杰华 |
石台县 |
市委组织部 |
附件3
市领导领衔包保突出问题(点位)清单
市领导 |
突出问题(点位) |
牵头单位 |
所属县区 |
郭 浩 |
工业园区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不力② |
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 |
江南产业集中区、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开发区 |
大渡口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少、浓度低④ |
市生态环境局 |
东至县 |
|
夏吉苗 |
升化碳酸钙环境问题① |
市林业局 市水利局 市生态环境局 |
贵池区 |
贵池区墩上街道居民生活污水直排;贵池区牛头山镇居民生活污水直排④ |
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局 |
贵池区 |
|
黄家胜 |
金长城矿业公司未开展生态修复④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贵池区 |
贵池区004、005县道已关闭的非煤矿山未及时开展生态修复④ |
|||
贾 瑄 |
5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滞后③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开发区 |
主城区人民路与九华大道交口东北处水体发臭④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孙革新 |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② |
市生态环境局 |
各县(区)、管委会 |
群众身边环境问题解决不力②③ |
|||
东至经开区环境问题①②③ |
市生态环境局 |
东至县 |
|
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③ |
市交通运输局 |
江南产业集中区、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开发区 |
|
方能斌 |
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② |
市林业局 |
贵池区、东至县 |
市级备用水源地平天湖水质较差④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平天湖风景区 |
|
平天湖二级保护区内有餐饮农家乐④ |
市生态环境局 |
平天湖风景区 |
|
刘会秋 |
马衙街道三个社区畜禽养殖搬迁工作未完成④ |
市农业农村局 |
平天湖风景区 |
梅街镇峡川村养猪场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④ |
贵池区 |
||
周海铭 |
东阳矿业废水超标① |
市生态环境局 |
贵池区 |
东至县尧渡河旁少量雨污混合排口④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东至县 |
备注:1.标①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
2.标②为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3.标③为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4.标④为省环委办交办的15个第二批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
主办单位: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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